索引号 001008003001001/2019-01317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区外事办、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19-07-3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城区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2019年7月16日,区政府制定出台了《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鹿城区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温鹿政办〔2019〕32号),现将该方案出台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该方案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浙江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浙政发〔2018〕35号)、《温州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温环〔2018〕38号)等规定要求制定。

二、主要内容和框架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全面开展清新空气示范区建设活动。

2.原则

坚持全民共治、源头控制、综合治理、重点突破的原则。

(二)主要目标

经过3年努力,大幅减少大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明显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到2020年,PM2.5平均浓度力争达到35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控制在90%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得到有效控制;基本消除重点区域臭气异味,完成省、市下达的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清新空气示范区任务,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比2017年下降30%。

(三)主要任务

1.优化调整产业结构,淘汰落后产能

(1)优化区域产业布局

(2)加强环境准入

(3)严控“两高”行业产能

(4)全面整治“散乱污”企业

(5)实施园区改造提升

(6)大力培育绿色环保产业

2.深化能源结构调整,推进清洁利用

(1)积极发展清洁能源

(2)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3)严格控制燃煤机组新增装机规模

(4)开展燃煤锅炉综合整治

(5)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发展绿色交通,推进洁净运输

(1)加快车船结构升级

(2)大力淘汰老旧车辆

(3)推进船舶更新升级

(4)加强移动源污染排放控制

(5)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和船舶污染防治

(6)推动靠港船舶使用岸电

4.强化烟尘治理,推进面源防治

(1)推进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和绿化工程

(2)加强扬尘综合治理

(3)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氨排放控制

(4)控制农业源氨排放

5.开展深化治理,推进有机废气减排

(1)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2)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重点园区、重点企业废气治理

(3)加快推进工业源挥发性有机物减排

(4)积极推进交通生活源挥发性有机物减排

6.实施专项行动,推进破难攻坚

(1)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

(2)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

(3)开展工业炉窑整治专项行动

(4)推进重点领域臭气异味治理

7.加强应急协作,推进联防联控

(1)积极参与长三角区域大气污染协作

(2)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

8.健全监管体系,强化管理能力

(1)完善大气监测监控体系

(2)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

(3)完善大气执法监管体系

(4)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排放不合格机动车和违反信息公开要求的行为

(5)加强大气科研能力建设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

2.完善考核评估机制

3.加强资金支持

4.动员全民参与

三、生效日期

该方案自2019年7月16日起施行。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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