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柔性执法”让安全生产监管更有温度


为了优化鹿城区营商环境,助推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提升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行政和服务企业、服务发展的能力。鹿城区应急管理局,按照宽严相济、刚柔并施、法理相融的原则,轻微安全生产违法行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柔性执法。

日前,鹿城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科执法人员对温州市登达化工有限公司作为危化品使用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现场提供的安全生产管理基础台账中虽然已经制定《危化品使用管理制度》,但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不健全,无二苯基甲烷二异氰酸酯、氮气等安全管理内容。执法人员针对该单位上述违法事实,现场制作《现场检查记录》,将检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如实记录,并由执法人员和该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向当事人发放询问通知书,要求企业法人、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于8月13日上午来局接受进一步调查。

针对该单位轻微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文件精神认定为责令限期改正,并报经执法机构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向该单位送达行政告诫书,不予行政处罚,采用行政指导的方式,予以政策辅导、行政建议、走访约谈等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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