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受理由温州市鹿城区七都综合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关于要求审批温州市七都片区03单元03-B-32地块建设项目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申请材料,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等有关规定,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10月1日至2019年10月7日。公众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凡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在公示期内,持有效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建设单位:温州市鹿城区七都综合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位置:鹿城区七都街道龙船河 3、占用水域面积:工程填埋龙船河支流盲河段水域264.59m2,拟开地块北侧龙船河水域264.79m2进行补偿,实现占补平衡,使增加蓄水容量不小于占用河道容积;并临时开挖填埋河段对岸水域280.68m2连通水系,作为功能补偿。 4、占用水域时间:永久。 二、审批单位: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77-56588369 邮编:325000 联系地址:鹿城区宽带路18号二楼(区农业农村局窗口)。
鹿城区农业农村局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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