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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3001082/2023-42390 | ||
组配分类 | 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 | 发布机构 | 广化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0-10-2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广办〔2020〕10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LCD99I-2020-0001 | 下载阅读版本 |
各科室、社区、辖区相关职能站所: 现将重新修订后的《广化街道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按照预案内容与要求落实相关工作。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广化街道办事处 2020年10月27日
广化街道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为切实做好广化辖区火灾事故灾难的预防和应急救援,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省、市、区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在接到火灾事故灾难发生报告后的第一时间,街道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迅速启动火灾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方案,根据“以人为本”和“有效救援,减少损失”原则,及时抢救和疏散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消除险情,将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二、风险评估和应急物资调查 (一)风险评估 辖区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居民房、出租房、学校、公众聚集场所等均存在一定的火灾风险。 (二)应急物资调查 本街道配有一定数量的应急救援物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也配备应急车辆,用于本街道特大火灾的应急抢险处置。 三、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火灾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指挥长由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副指挥长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担任。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分管消防)担任,成员分别由消防站、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所有人员组成。 四、火灾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职责分工 特大火灾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主要职责分工: (一)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火灾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特大事故情况的上报,协助现场指挥部对抢险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负责联系上级专家进行火灾事故分析和拟定处置对策;负责协助现场指挥部对抢险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 (二)公安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指挥公安干警进行抢险救助,侦察和维护秩序、保护现场,监控特大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责任人。 (三)消防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现场灭火、侦察、消除泄露和污染、抢救人员物资和抢修设施。 (四)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医疗机构实施医疗救护及救护车做好事故的抢险和伤员救助工作。 (五)事故单位:负责疏散人员,关停设备,组织技术人员研究应急措施,并配合有关部门工作。 五、火灾事故灾难报告和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一)特大火灾事故灾难的报告 1.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灾难后,事故单位负责人(业主)必须立刻向所在社区或街道办事处报告。可以先采取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进行及时补报,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 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险处理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2.有关社区、部门接到火灾事故灾难报告后,应立即上报街道,由街道上报到区政府或有关上级部门。 3.各类火灾事故灾难报告应严格遵循分工负责、严格把关、及时汇报的原则。各类事故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前,应向街道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报告,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上报,特大事故由街道报告上级政府。 (二)应急救援现场组织 1.火灾事故灾难发生后,事故单位和现场人员在迅速报告事故的同时,应迅速采取安全可靠的自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2.有关部门接到火灾事故灾难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街道在接到火灾事故灾难报告后,街道主要领导应立即组织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开展抢险救援。 4.火灾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应积极协调各参加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预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迅速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2)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统一布置应急预案的实施工作;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修订和补充; (4)在辖区内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人员和占用场地; (5)根据事故灾害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安全的险情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的疏散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社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8)及时向街道及总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应的专业指挥部报告救援进展情况; (9)做好事故信息的发布工作; (10)办理街道火灾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各专业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5.现场抢险救援分组同时进行 (1)现场管理协调组: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等工作。 小组成员:由广化派出所牵头,城管办等组成。 (2)抢险救援组:负责现场灭火、消除污染、抢救人员、抢救设施、供电供水、畅通信息、抢险物资运输等工作。 小组成员:由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站牵头,综治办、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等组成。 (3)医疗救护组: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 小组成员:由社会事务管理办牵头,广化卫生院等部门组成 。 (4)后勤保障组:负责现场抢险物资供应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小组成员:由党政办牵头。 (5)善后处理组:负责伤亡家属接待,处理善后事宜。 小组成员:由综治办牵头,经济办、劳保所、综治办等组成。 (6)信息新闻组:负责事故的收集、整理、报告和新闻发布等工作。 小组成员:由宣传办牵头。 根据事故发生的类型,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可通知上级有关部门协助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辖区各有关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出租房、学校、公众聚集场所等,要充分认识火灾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的重要性,明确专人负责、选配专门力量,配备必要的设备设施,积极配合和服从街道火灾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及各专业指挥部的领导和指挥、参与抢险救援工作。 (二)各单位应根据应急救援方案,结合本单位特点,认真制定火灾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方案,并报街道、火灾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三)各现场抢险救援组,应由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具体抢险救援人员,并对人员进行分工。 (四)各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火灾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人员积极参与应急救援。 (五)各出租房房东要认真做好出租房内消防安全检查,配合街道落实整改措施;做好对承租人的逃生、防火宣传。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参加火灾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的义务。 相关政策解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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