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政府民生实事“好差评”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



省级有关单位,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督查室:

根据 2020 年省政府民生实事“好差评”活动安排,12 月11 日“好差评”活动正式启动,活动公告已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为扩大宣传、营造氛围,请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转载“好差评”活动公告。协调本地政府和本部门门户网站,于 12 月 11 日 18:00 前转载活动公告,地址为http://www.zj.gov.cn/art/2020/12/10/art_1545696_59061483.html。鼓励在本地、本部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转载推广。

二、积极开展活动宣传工作。各地要积极开展“好差评”活动宣传,重点结合本地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工作实际,结合本次活动要求和本地民生工作成效开展宣传,选树民生实事工作先进典型,扩大政府民生实事工作影响力,提高政府公信力。

此外,请各地督查室对活动海报“民生码”张贴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确保所有“民生码”已应贴尽贴(部分放心消费单位除外)。省政府督查室将适时开展一次暗访检查。

联系人:邹文明,联系电话:0571-87053693

浙江省人民政府督查室

2020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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