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揪出小微园里“大蛀虫” 一干部违规入股“分红”数百万


温州晚报讯(记者 王亮)违规入股小微企业园获得数百万元“分红”,因为一个“贪”字堕落成违背原则、突破底线、吃拿卡要的“大蛀虫”……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九山公园管理所原副所长李胜利的违纪违法案件近日成为市民热议的话题。11月,鹿城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胜利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打个招呼 10万元轻松装入口袋

李胜利的堕落之路,要从一次替他人“打招呼”说起

2013年下半年,李胜利时任鹿城区双屿街道公共安全办主任,与辖区内众多企业负责人有较为频繁的工作对接。从事二手厂房转租生意的杨某,得知双屿街道上伊村一厂房要转租的消息后,请李胜利向出租方“打招呼”,让自己能够承租该厂房。李胜利在悔过书里回忆说:“我联系上出租方负责人,直接对他说‘能否将厂房租给我的亲戚(指杨某)’,交待完之后,就把他的联系方式给了杨某,让他们自己对接。”不出意外,碍于李胜利的面子,出租方答应将厂房租给杨某,而杨某转手租出厂房后,轻松获利15万元。大赚一笔的她,不忘“报恩”,给予李胜利10万元“感谢费”。

违规入股

获275.79万元“分红”

2014年9月,杨某又联合其他4人承租了双屿街道屿头村鹿翔小微园,并计划对外转租经营。杨某再次想到了她的“好大哥”李胜利。这一次,杨某邀请李胜利入股,承诺给他10%的股份,李胜利予以接受。为了规避风险,李胜利未在鹿翔小微园对外租赁合同中签字,也没有参与日常经营管理,只扮演着一位坐等分红的“甩手掌柜”角色。2015年至2019年期间,李胜利以其儿子李某的名义收受杨某送上的“分红”,总金额达275.79万元。为维护好自己的这个“招财盆”,李胜利利用其双屿街道公共安全办主任的职权便利,在安监等方面大开“绿灯”给予杨某等人关照。

“入股生财”

屡屡出手终露马脚

自认为找到了“入股生财”好办法的李胜利,2015年10月就任丰门街道党政办主任。2016年9月,丰门街道正岙村计划对外出租正岙小微园,有意向承租经营的企业主王某等人邀请李胜利入股,并承诺给予10%股份,以换取李胜利的“帮忙”。李胜利以儿子李某的名义入股。2017年1月,王某等人顺利承租正岙小微园,李胜利按股份比例、以其儿子李某名义出资112.5万元。2个月后,各股东收回了各自的出资款,之后李胜利以其儿子的名义获得150万元“分红”。“李胜利身为中共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鹿城区纪委区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基层党员干部一旦违纪违法,便会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性质严重、影响特别恶劣,鹿城将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惩治“微腐败”,对“小官大贪”案件一查到底。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我要订阅】【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