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鹿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2月25日至2020年3月5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1.电话号码:88356116、55566850; 2.传真号码:88366321; 3.电子邮箱:1363547@qq.com; 4.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554号泰安大厦C幢七楼,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邮编:325000。 附件:鹿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 2020年2月25日
关于征求《鹿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调整方案》意见的反馈情况说明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意见,2020年2月25日至2020年3月5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通过鹿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就《鹿城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 2020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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