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鹿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资金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各有关单位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填写反馈意见表(附件2),并于2020年3月5日前,以纸质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 电话:56962859(区住建局)、88359017(区财政局) 传真:88324522 邮箱:440969117@qq.com 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上陡门七组团22幢鹿城建设大楼三楼311室,邮编:325000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doc): 一、《鹿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资金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反馈意见表 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2020年2月25日 关于征求《鹿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资金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情况说明为了广泛听取社会意见,2020年2月25日至2020年3月2日,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通过鹿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就《鹿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资金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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