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第3号)


为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浙江省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结合鹿城实际,从即日起,实施以下措施:

一、各街镇要加强风险源管控,对所有湖北来鹿人员、密切接触者、发热病人等风险源,按规定实施14天居家隔离或14天集中隔离措施,建立“一对一”跟踪管控制度。

二、要全面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措施。严格实行村(社区、小区、企业)各自负责,各街镇和卫健、公安、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要配合提供力量支持和保障。

三、各街镇要严格落实市际和乡间道路的属地管控,对高速公路出口实行全面管控;在国省道市际交界处对市外来温客车乘客实行体温测量;县道、乡道、村道分别由各街镇、社区(村)视情实行管理;每个村口均设置卡点,落实专人加强排查。

 四、各街镇和经信、住建、商务、人力社保等部门要对春节后返鹿人员、企业和工地开工等情况进行精准统计分析,按照安全可控原则指导各行各业合理安排开工开业时间,原则上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用工单位要积极劝告提醒湖北籍员工暂缓来鹿,所有来自湖北的员工来鹿后一律由用工单位负责先隔离观察14天,并第一时间向属地街镇报备。

五、对群众生活必需的农贸市场、大型商场、大型超市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关停中央空调并定期进行消杀,进入人员一律实行体温测量,经营人员一律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养老服务机构暂时实施封闭式管理。

六、所有封闭式小区由物业管理公司实行单一出入口管理,非封闭式小区由社区(村)视实际情况实行单一出入口管理,对进出车辆、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并查验身份情况。发现新增湖北籍人员,立即进行登记管理,并向社区(村)或属地街镇报告。

七、所有高校、中小学暂停举行一切聚集性活动,严禁提前开学。幼儿园推迟开园,高校和中小学做好延迟开学预案。各类课外培训活动一律停止。湖北返鹿的高校和中小学师生,一律先隔离观察14天。

特此通告。


鹿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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