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8日,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要求,鹿城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七次人口普查的通知》(温鹿政发〔2020〕7号),全面部署全区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标志着全区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正式拉开了帷幕。 《通知》指出,通过此次普查,将全面查清我区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通知》要求,成立由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区统计局、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局等22个部门共同参与的鹿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的日常工作。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认真组织做好本地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和镇人民政府、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要广泛引导、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人口普查工作纳入有关部门和街道、镇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 《通知》强调,一是坚持依法普查。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二是确保数据质量。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三是提升信息化水平。采取电子化方式开展普查登记,探索使用智能手机采集数据。四是加强宣传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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