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内设工作组职责分工》的通知


浙人普办〔2020〕2号

各市、县(市、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省级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人民政府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内设工作组职责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民政府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1日

浙江省人民政府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内设工作组职责分工


  浙江省人民政府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浙江省人口普查办公室)是浙江省人民政府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浙江省人口普查办公室设在浙江省统计局。办公室下设5个工作组:综合组、业务组、户口整顿组、数据处理组和执法检查组。
  一、浙江省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
  主 任:张兴华(省统计局副局长)
  常务副主任:潘强敏(省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处二级巡视员)
  副主任:沈   毅(省地方统计调查队副队长)
               陈晓明 (原省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
                   余晓梅(省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处处长)
                   王  耀(省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二级调研员)
                   赵巧丽(省财政厅行政政法处副处长)
      孙芝芳(省公安厅治安监督管理总队副总队长)
      黄   凤(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规划处副处长)
      金加和(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数据处负责人)
      成    员:龚   伟(省委网信息办网络传播处处长)
      杨   琛(省政府办公厅二处三级主任科员)
      姚淑燕(省发展改革委社会处四级调研员)
      宣    虹(省台办人事秘书处副处长)
      梁永辉 (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副处长)
      潘    晶(省民宗委民族一处副处长)
      李    云(省民政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金利强(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处长)
      寿欢林(省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处长)
      李   爽(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副处长)
      叶照标(省人力社保厅规划财务处处长)
      汪佑福(省农业农村厅社会事业处副处长)
      杜    薇(省外办港澳处二级调研员)
      郑晓东(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副主任)
      郑  宇(省广电局宣传管理处副处长)
      陈秀东(省机关事务局服务与保障处二级调研员)
      刘  易(省政府研究室社会处副处长)
      孙宝玉(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正团职干事)
      王德阳(省军区保障局正团职助理员)
      张荣轩(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居民收支调查处处长)
  二、办公室内设工作组组成人员
  综合组
  组    长:陈晓明(兼)
  副组长:滕友林 黄洪琳 沈 曦 丁晓浣 何  滔 范菁雁 王立成
  成   员:王彪璋 冯少华 丁建国  吴云山 王含丹 施越霞  王春萍 吴铭华
  业务组
  组    长:余晓梅(兼)
  副组长:张  韧 罗  斌  赵  静  李吾增
  成    员:徐晓慧  周慧英  黄玉放  叶鑫潮 巴  博 楼  航
  户口整顿组
  组    长:孙芝芳(兼)
  副组长:赵  静
  成    员:黄文静 徐晓慧 黄玉放 周慧英
  数据处理组
  组    长:褚英国

副组长:阮圣健

成    员:叶鑫潮 曾  见 相佳萍

执法检查组

组    长:郎初华

副组长:何伟平 周彩艳

成    员:王武平 杨荣孙

三、办公室内设工作组职责分工

综合组:负责普查工作组织协调、工作进度安排,并督促检查各级普查机构工作落实情况;负责普查经费、物资采购、资料印刷、会议(培训)会务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普查公文起草、流转和归档;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印章的管理和使用。

负责研究制定普查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和指导全省普查宣传工作;负责策划省级大型普查宣传活动,协调主流媒体及利用新媒体开展宣传;负责浙江省第七次人口普查专题网站的管理;组织开展普查数据的开发利用工作;协调普查成果发布、解读和舆情应对;组织开展普查资料印刷出版。

业务组: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普查方案;制定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普查试点;组织指导普查区域划分及绘图,普查员选聘、培训、摸底、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发布普查数据公报;协助做好普查数据的开发利用、编辑和管理普查数据等工作;组织指导各级普查机构的业务工作开展。

户口整顿组: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户口整顿工作方案,开展试点;负责试点和组织指导;提供人口基础资料;协助现场登记的相关工作。

数据处理组:负责贯彻实施国家普查数据处理方案;制定实施细则;负责普查区电子地图、普查数据采集、普查数据处理和普查资料开发软件应用工作;组织指导各级普查机构开展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执法检查组:负责受理普查违法行为举报,承办、转办和督办普查违法案件,依法查处普查违法行为;配合做好普查相关培训;督促各级统计机构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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