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1/2020-36686
组配分类 区政府和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区外事办、区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生成日期 2020-05-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政办〔2020〕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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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0年全区消防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打好进一步巩固提升火灾防控体系三年行动收官战,高水平推进消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2020年火灾起数、死亡人数比2014年至2016年的年平均数下降50%,每十万人口火灾死亡率少于0.15,为“奋战1161、奋进2020”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0年全区消防工作通知如下:

一、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

(一)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区消安委职责,健全完善火灾和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双预警”机制,建立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定期通报机制,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固化区消安委办实体化运作机制,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房管中心、鹿城供电分局要安排本部门消防安全联络员脱产至消安委实体化办公室开展轮岗轮训,形成工作合力。将消防安全持续纳入安全生产巡查,将消防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政府重点工作或为民办实事工程,切实压实工作责任。

(二)推进消防责任制落实。强化党委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各街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点工作,班子其他成员要加强对分管领域消防工作的领导,定期组织研究,协调推动分管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行业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纳入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开展针对性的消防专项治理,教育、民政、民宗、卫健、文广旅体等部门要全面推广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针对消防车通道、小微企业等职能交叉、情况复杂的重点领域,要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持续深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规范单位日常管理。

(三)健全火灾事故责任追究机制。完善火灾事故倒查和领导分级到场工作机制,对每起亡人、造成较大影响的火灾事故要按照“一案三查”(查原因、查教训、查责任)的要求逐起组织调查处理,严肃追究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领域各方主体责任。对符合失火案、消防责任事故案和重大责任事故案立案追诉标准的,区消防救援大队要及时移交,区公安分局要依法立案办理。建立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科研机构等方式开展火灾延伸调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要求,即: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发生火灾的,街镇负责人必须约谈;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发生亡人火灾的,在约谈的基础上,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凡是被追责的人和事,必须在全区面上进行通报。

二、深化重点领域综合治理

(四)打好进一步巩固提升火灾防控体系三年行动收官战。围绕省政府消防安全翻身仗行动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深化老旧小区综合治理,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整治标准,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升“三年计划”,各街镇要制定完善“一小区一方案”,基本解决老旧小区消防车道堵塞问题,并实施老旧电气线路改造。11月底前,实施65个老旧小区消防设施增配改造,完成198个老旧小区综合治理任务。深化高层建筑治理,5月底前,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对高层建筑进行再排查,确保登高操作场地、消防车道标志施划到位,并将排查情况报至区消安委办;11月底前,完成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任务,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实现微型消防站全覆盖并规范运行,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高层居住建筑“楼长”逐栋配备并履职到位;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针对自动消防设施、远程监控联网等重点环节开展“回头看”,确保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完好率、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率达100%。深化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各街镇、各有关部门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充电设施建设,推进公共自行车停放点改造工作,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自动断电插座3000个。

(五)完善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治理体系。各街镇要全面推广“安居码”,严格落实“一房一码”备案制度,及时掌握居住出租房底数;紧盯高层建筑出租房、厂改房等新问题和城中村、城郊结合部等监管薄弱区域,5月底前,各街镇要完成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的复查,并将复查情况报至区消安委办,11月底前,完成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的整治任务;居住出租房集中区域,要持续推广出租房房东协会、“旅业式”管理等模式,按照“街道主抓、村居配合、房东主责、房客履约”的原则,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日常管理。积极推进管理创新,利用安居码平台,探索推进居住出租房红黄绿三色监管模式,强化源头管控。

(六)统筹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持续推进小微企业、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领域的消防安全治理,开展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加快补齐短板。住建、综合行政执法、消防、交警等部门要按照职责推进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健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机制,5月底前,区级层面组织验收。各街镇要加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的排查,落实清单化管理,5月上旬前,要按照“应挂尽挂”的原则,分类分级挂牌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区域(单位),合理确定整改期限,按期销案,并组织媒体进行曝光。针对属地历年火灾高发的行业和场所,组织专项治理。

三、完善消防监管体系建设

(七)深化消防执法改革。进一步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建立公众聚集场所“双告知”工作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向消防部门推送场所登记注册信息,消防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开结果信息。加快推进信用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存在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久拖不改重大火灾隐患的市场主体,纳入失信“黑名单”,探索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土地供应、融资授信、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取得政府资金支持等方面依法实施联合惩戒。要建立完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要建立部门间联合执法和消防产品信息互通制度,住建、消防部门建立建设工程领域消防安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八)完善基层站所监管体系。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机构改革实际,依据辖区经济发展、重点监管对象分布、产业结构、人口密度等要素,配齐专职消防工作人员,落实实体化运作。探索基层应急管理站与消防管理工作站有效对接,合理配置专业力量,明确工作职责、流程,确保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紧盯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年内,各街镇要组织一次消防管理知识培训,确保街镇消防工作人员全覆盖。

(九)规范基层消防监督执法。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要将消防执法事项纳入综合执法内容,探索建立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机制,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强化基层消防执法力量建设。全面铺开街镇消防委托执法工作,其中,七都街道、山福镇每月办理不少于1起一般行政处罚案件或办理不少于5起简易处罚案件,其余街镇每月办理不少于2起一般行政处罚案件或办理不少于10起简易处罚案件。各街镇要探索制定消防执法标准、程序、流程,可以将部分消防行政处罚事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并依托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推动委托执法规范化,提升消防执法针对性和有效性。

(十)强化网格消防工作。各街镇要将消防安全隐患排查纳入“全科网格”工作内容,依托基层综合治理“四个平台”,及时流转消防安全隐患和问题,强化隐患督改效能。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科网格中消防安全管理的意见》,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内容标准、职责分工等相关要求;利用基层治理“四平台”和消防管控“秒响应”平台加强网格员日常工作考核,奖优罚劣;加强网格员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开展全科网格业务竞赛,提升网格消防监管效能。

四、强化消防工作基础建设

(十一)加大各项基础保障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关于强化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工作的通知》(温鹿政办〔2020〕1号)要求,建立健全消防业务、福利待遇、合同制消防员等一系列经费长效保障机制,确保装备、营房、专业队建设经费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安全需求。完成“十三五”消防事业规划验收,科学谋划“十四五”消防事业规划,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十二)提升安全防控智能水平。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深化消防管控“秒响应”平台建设,将应用融入“未来社区”“智慧安防小区”各类应用场景。加大消防远程监控、智能烟感、智慧用电等模块应用,建立风险研判、预测预警、应急处置生态体系。要探索建立“智慧消防”优质产业培育机制,科学制定“智慧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动态考评办法,对优质产业加大政策及经费扶持力度,对劣质产业实施末位淘汰,切实提升技术服务机构履职尽责能力水平。

(十三)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强化“119消防宣传月”“消防宣传进文化礼堂”等主题宣传活动。教育、消防部门要持续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进军训活动,实现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教材、师资、课时、场地”四落实。各街镇要建成示范宣传体验室,村居、农村要设立示范宣传体验点,要运用“消防体验场馆预约平台”,为群众提供网络预约服务。年内,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部署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集中教育培训,对各级领导干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五、提升综合应急救援能力水平

(十四)强化消防站点布局和车辆装备建设。完成七都消防站立项批复,配合完成站南消防站立项批复;提升丰门街道小型消防站建设水平;加强市政消火栓建设,新增消火栓不低于80个,消火栓完好率不低于98%;在工业园区、大型石油化工企业和产业集聚区等周边缺水区域新增消防水源、取水码头。根据实际需要,加强消防车辆装备的更新迭代。

(十五)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综合协调、消防救援队伍专业调度指挥、各方应急力量协同处置”的灾害事故联训联勤联战机制。年内,对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辖区应急预案开展联席修订,进一步优化完善与应急、公安、水利、医疗、交通等部门和单位之间的联动响应机制,提升地震、水域等专业救援队伍跨区域增援的力量投送能力。各街镇、各有关部门要推进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区消防救援大队要发挥专业化优势,制定年度训练计划,定期开展联训,将多种形式消防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统一纳入消防救援调度指挥体系,年内要组织1次多部门、全要素、跨区域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形成“消防部门主调主战、应急部门综合协调”的灾害事故救援行动战时调度指挥机制。区消防救援大队要优化综合应急救援专家组建设,完善运行机制,定期开展技战术研讨和联席会商,充分发挥灭火救援专家组的“智囊团”和辅助决策作用。

附件:鹿城区2020年消防安全工作任务清单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鹿城区2020年消防安全工作任务清单

任务分类

主要内容

具体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完善社会化消防工作机制。

严格落实消安委职责,健全完善火灾和消防安全重点领域“双预警”机制。

建立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和突出问题定期通报机制,督促各街镇和各行业部门落实责任。

区消安委

固化区消安委办实体化运作机制。

组织相关行业部门的消防安全联络员脱产至消安委实体化办公室开展轮岗轮训,落实火灾和重点领域“双预警”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区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房管中心、鹿城供电分局

推进各层级消防责任制落实。

强化党委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

各街镇、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定期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重点工作。

各街镇、各有关部门

班子其他成员要加强对分管领域消防工作的领导。

定期组织研究,协调推动分管领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各街镇、各有关部门

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将消防安全纳入行业法规政策、规划计划和应急预案,纳入日常管理、检查督办、考核评比等内容,开展针对性的消防专项治理,教育、民政、民宗、卫健、文广旅体等部门要全面推广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

各有关部门

推进各层级消防责任制落实。

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针对消防车通道、小微企业等职能交叉、情况复杂的重点领域,要建立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落实定期联合会商、联合检查。

各有关部门

严格落实各级主体责任。

持续深化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规范单位日常管理。

各有关部门

健全火灾事故责任追究机制。

完善火灾事故倒查和领导分级到场工作机制。

对每起亡人、造成较大影响的火灾事故要按照“一案三查”(查原因、查教训、查责任)的要求逐起组织调查处理,严肃追究工程建设、中介服务、消防产品质量、使用管理等领域各方主体责任。

各街镇、各有关部门

依法立案办理符合立案追诉标准的火灾案件。

对符合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和重大责任事故案立案追诉标准的,区消防救援大队要及时移交,区公安分局要依法立案办理。

区公安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建立健全火灾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

建立较大以上火灾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制度,探索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科研机构等方式开展火灾延伸调查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

区消安委

严格落实“三个必须”责任追究。

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发生火灾的,街镇负责人必须约谈;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发生亡人火灾的,在约谈的基础上,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凡是被追责的人和事,必须在全区面上进行通报。

各街镇

巩固提升火灾防控体系“三年行动”。

围绕省政府消防安全翻身仗行动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深化老旧小区综合治理。

11月底前,实施65个老旧小区消防设施增配改造,完成198个老旧小区综合治理任务。

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发改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镇

巩固提升火灾防控体系“三年行动”。

深化高层建筑治理。

5月底前,完成高层建筑复查,并完成高层建筑登高操作场地、消防车道标志施划;11月底前,完成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任务,高层公共建筑和高层住宅小区实现微型消防站全覆盖并规范运行,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经理人、高层居住建筑“楼长”逐栋配备并履职到位;要针对自动消防设施、远程监控联网等重点环节开展“回头看”,确保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功能完好率、远程监控系统联网率达100%。

各街镇、各有关部门

深化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

持续加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充电设施建设,推进公共自行车停放点改造工作,安装电动自行车充电自动断电插座3000个。

各街镇、各有关部门

完善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治理体系。

严格落实出租房“一房一码”备案制度。

全面推广“安居码”,严格落实“一房一码”备案制度,及时掌握居住出租房底数。

区公安分局、各街镇

持续推进两类场所复查整治。

5月底前,完成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的复查,11月底前,完成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的整治任务。

各街镇

创新管理手段。

居住出租房集中区域,要持续推广出租房房东协会、“旅业式”管理等模式,按照“街道主抓、村居配合、房东主责、房客履约”的原则,加强行业自律,规范日常管理。积极推进管理创新,利用“安居码”平台,探索推进居住出租房红黄绿三色监管模式,强化源头管控。

各街镇

统筹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小微企业、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领域的消防安全治理。

持续推进小微企业、博物馆和文物建筑等领域的消防安全治理,开展大型城市综合体消防安全达标创建活动,加快补齐短板。

区应急管理局、区经信局、区商务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统筹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消防通道集中治理。

住建、综合行政执法、交警、消防等部门要按照职责推进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攻坚行动,健全联合检查、联合执法机制,5月底前,完成验收。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公安分局、市公安局交管局一大队、市公安局交管局二大队、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加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和区域性火灾隐患的排查,落实清单化管理。

5月上旬前,要按照“应挂尽挂”的原则,分类分级挂牌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区域(单位),合理确定整改期限,按期销案,并组织媒体进行曝光。

各街镇

火灾高发的行业和场所专项整治。

针对辖区历年火灾高发的行业和场所,组织专项治理。

各街镇、各有关部门

深化消防执法改革。

进一步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建立公众聚集场所“双告知”工作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向消防部门推送场所登记注册信息,消防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开结果信息。

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加快推进信用监管。

将存在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较大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久拖不改重大火灾隐患的市场主体,纳入失信“黑名单”,探索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土地供应、融资授信、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取得政府资金支持等方面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各有关部门

要建立完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市场监管、消防部门要建立部门间联合执法和消防产品信息互通制度,住建、消防部门建立建设工程领域消防安全协调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

区市场监管局、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完善基层站所监管体系。

基层站所建设。

结合机构改革实际,依据辖区经济发展、重点监管对象分布、产业结构、人口密度等要素,配齐专职消防工作人员,落实实体化运作。

各街镇

完善基层站所监管体系。

强化基层消防监管。

探索基层应急管理站与消防管理工作站有效对接,合理配置专业力量,明确工作职责、流程,确保消防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紧盯人员业务能力提升,年内,要组织一次消防管理知识培训,确保街镇消防工作人员全覆盖。

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镇

规范基层消防监督执法。

要将消防执法事项纳入综合执法内容。

探索建立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综合执法机制,组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强化基层消防执法力量建设。

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各街镇

全面铺开街镇消防委托执法工作。

探索制定街镇消防执法标准、程序、流程,可以将部分消防行政处罚事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并依托消防监督管理系统推动委托执法规范化,提升消防执法针对性和有效性。其中,七都街道、山福镇每月办理不少于1起一般行政处罚案件或办理不少于5起简易处罚案件,其余街镇每月办理不少于2起一般行政处罚案件或办理不少于10起简易处罚案件。

各街镇

强化网格消防工作。

融入“全科网格”工作内容。

依托基层综合治理“四个平台”,及时流转消防安全隐患和问题,强化隐患督改效能。

各街镇

严格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科网格中消防安全管理的意见》。

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内容标准、职责分工等相关要求,利用基层治理“四平台”和消防管控“秒响应”平台加强网格员考核;加强网格员消防安全培训,组织开展全科网格业务竞赛,提升网格消防监管效能。

各街镇、各有关部门

加大各项基础保障力度。

强化全区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工作。

按照《关于强化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工作的通知》(温鹿政办〔2020〕1号)要求,建立健全消防业务、福利待遇、合同制消防员等一系列经费长效保障机制。

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区卫健局、区人力社保局

提升安全防控智能水平。

深化消防管控“秒响应”平台建设。

深化消防管控“秒响应”平台建设,将应用融入“未来社区”“智慧安防小区”各类应用场景。

各街镇、各有关部门

提升安全防控智能水平。

深化消防管控“秒响应”平台建设。

加大消防远程监控、智能烟感、智慧用电等模块应用,建立风险研判、预测预警、应急处置生态体系。

各街镇、各有关部门

建立“智慧消防”优质产业培育机制。

科学制定“智慧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动态考评办法,对优质产业加大政策及经费扶持力度,对劣质产业实施末位淘汰,切实提升技术服务机构履职尽责能力水平。

各街镇、各有关部门

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七进”和主题宣传活动。

深入开展消防宣传“七进”工作,强化“119消防宣传月”“消防宣传进文化礼堂”等主题宣传活动。教育、消防部门要持续开展消防宣传进学校、进军训活动,实现中小学校消防安全教育“教材、师资、课时、场地”四落实。

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年内,要建成示范宣传体验室、村居、农村要设立示范宣传体验点,要运用“消防体验场馆预约平台”,为群众提供网络预约服务。年内,各街镇、各部门要部署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集中教育培训,对各级领导干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各街镇、各有关部门

强化消防站点布局和车辆装备建设。

完成消防队站、车辆装备配备等重点项目建设任务。

按期完成七都消防站立项批复,配合完成站南消防站立项批复,以及车辆装备配备。

各有关部门

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应急管理部门综合协调、消防救援队伍专业调度指挥、各方应急力量协同处置”的灾害事故联训联勤联战机制。

对重特大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辖区应急预案开展联席修订,进一步优化完善与应急、公安、气象、水利、医疗、石化、交通等部门和单位之间的联动响应机制,提升地震、水域等专业救援队伍跨区域增援的力量投送能力。

各有关部门

优化本地综合应急救援专家组建设。

完善运行机制,定期开展技战术研讨、联席会商和业务交流培训,充分发挥灭火救援专家组的“智囊团”和辅助决策作用。

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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