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7/2020-36785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0-05-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民〔2020〕38号 |
各镇党委、政府,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各相关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引导社会组织有序有效参与城市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拓宽在公共服务领域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和范围,决定开展全区第四届公益创投活动,现将《鹿城区第四届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中共温州市鹿城区委组织部 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 2020年4月29日
鹿城区第四届公益创投活动实施方案
一、申报主体 申报和实施公益项目的主体是在鹿城区民政局登记注册的公益性社会组织。街道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提出的公益项目创意须以经区民政局登记的街道枢纽型社会组织或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名义进行申报,其它单位和个人提出的公益项目须与公益性社会组织合作并以其名义申报。 二、申报条件 社会组织必须连续两年年检合格(成立未满两年的孵化期社会组织不做要求),社会组织评估等级4A以上并且有独立或联合党支部的优先。 三、项目范围 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根据《浙江省用于社会福利事业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本次创投活动资助范围主要包括: (一)为老服务项目。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有利于满足其各方面需要和提升其生活质量的各类服务项目。如困难空巢和独居老人的结对关爱、心理关怀等服务。 (二)帮扶帮教服务项目。参与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重点青少年,以及精神障碍患者等群体社工帮扶帮教服务项目。 (三)社会救助服务项目。为困难群体提供关爱帮扶和志愿服务类等项目,开展对困难群众的探访服务,帮助提升生活质量和综合发展的需求。 (四)培育提升项目。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培育本区枢纽型、支持型社会组织发展,提升社区社会组织公益服务能力,积极打造各类社会组织和志愿服务品牌项目。 四、活动实施 第一阶段:项目征集(2020年6月初) 鹿城政务服务网、微信等网络媒体发布公告,征集公益创投项目。 第二阶段:项目申报(2020年7月中旬-8月中旬) 申报公益创投项目社会组织应提交材料: 1.《鹿城区2020年度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 2.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评估等级、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相关荣誉奖励以及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的社会组织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稿件复印件; 《鹿城区2020年度公益创投项目申请书》请到“鹿城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下载,申报以书面材料(一份)为准,同时报送电子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15日17:00前。书面申报材料送鹿城区民政局洪殿北路128号316室,联系人:郑涵联系电话:55577281. 第三阶段:项目评审(2020年8月中旬-9月中旬) 1.组建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学者、有关职能部门代表和财政、审计等专业人士以及街道、社区代表、新闻媒体代表等,组建评审委员会。 2.项目初审。通过专家盲审,对公益项目的内容和申请资质等情况进行初审,并将结果以适当方式报告申报单位和个人。总体符合要求但设计不够完善的项目可由承办单位负责指导申报单位和个人在申报时间截止前修改完善并再度申报。 3.公开评审。根据初审结果,对评选项目以现场展示和回答评委提问的方式进行公开评审。申报社会组织进行6分钟的PPT路演展示,展示内容包括组织基本情况、项目背景、目标、实施计划、经费预算等,评审专家根据评分标准,依据客观公正、综合评价、比较择优的基本原则进行打分,最终依据评分高低评选出优秀项目进行资金支持。 4.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鹿城区政务服务网”上向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且无相关投诉举报的,正式开展项目推介工作。 第四阶段:项目实施(2020年9月下旬-2021年8月底) 1.组织签订合同。与获选项目组织正式签订项目协议。 2.项目开展实施。获选项目根据项目计划按时开展各项工作,并根据项目进度及时向区民政局社工人才和社会组织管理科提交项目动态和工作总结。 3.组织监督评估。区民政局将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组督促项目实施主体严格按照合同组织实施,及时掌握项目的有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众、定向捐助团体和个人公开相关信息。 第五阶段:项目总结(2021年9月) 项目结束后以书面形式提交总结报告,社工机构要提交一篇以上社会工作案例,区民政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创投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认真总结成功经验,深刻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完善意见。 五、项目经费安排及使用 (一)项目资金来源。鹿城区福彩公益金。 (二)项目经费预算。本届公益创投项目评选拟支持14个(不足14个以实际评选结果为准)项目,总计52万元。其中第一类项目(1个):入选省内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牵手同行计划”项目,支持5万。第二类项目(4个):街(镇)社会工作站项目,每个项目支持5万元;第三类项目(9个):社会组织公益项目,每个项目支持3万元。项目申报人能提供或募集部分资金的项目优先。 (三)项目经费拨付。获选项目预算经费根据项目周期和评估结果分期直接拨付至获选项目实施机构:协议签订后拨付项目资金总额70%,项目结束并经终期评估后拨付30%。 (四)经费使用规定。项目经费使用需严格按照项目预算来使用,所有费用的支出均需提供正规的票据证明,如有不能提供的,需要有相关协议或服务记录和照片等。 六、活动规则 (一)公益创投项目的申报主体必须是该项目的实施主体,项目实施周期为一年,项目实施地点为鹿城区所辖范围,服务对象为鹿城区常住居民。 (二)项目实施主体因不可抗力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约定的服务项目的,应及时提出书面申请,未经审批同意,不得擅自转让服务项目。 (三)项目实施主体未按合同的约定实施项目的,经综合评定后,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四)各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项目资金财务管理,本着节约、规范的原则使用公益创投资金。按照规范、公开、透明的专项资金使用原则进行资金使用和管理。 (五)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文档材料、宣传资料中以及开展活动时,都应在显著位置标注或悬挂规定的公益创投标识“鹿城区公益创投项目”字样。 (六)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检查,积极提供相关资料。 (七)评选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入驻对象时,同等条件下创投项目申报主体优先入驻。
附件:1. 鹿城区第四届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2. 项目财务预算表
附件1
鹿城区第四届公益创投项目申报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填表日期:
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
填 表 说 明
一、本申报书为项目实施的格式合同,申报单位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和严肃性。项目一经立项,合同即告成立。 二、项目编号由项目办公室负责填写。 三、申报书各项内容按照说明填写,为保证统一规范,请勿对格式进行修改,用仿宋GB2312小四字体,行间距为20磅,填写内容请勿超过要求字数。 四、项目申报书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均需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项目办公室,如需邮递,须用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其他快递方式无法确保及时签收)。 五、填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参阅实施方案、方案实施细则和申报办法。 六、本申报书由鹿城区民政局社会工作和社会组织管理科负责解释。 七、通讯地址:鹿城区民政局三楼316(洪殿北路128号)。 邮政编码:325000 电 话:5557728188354935 电子邮箱:LCMZ2018@sina.com
鹿城区第四届公益创投项目申报表 申报机构: 申报时间: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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