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温州市鹿城区御鲨狂人鞋业有限公司年产13万双休闲鞋建设项目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备案受理书的函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1
温州市鹿城区御鲨狂人鞋业有限公司年产13万双休闲鞋建设项目
温环鹿改备[2020]551号
20200629
公告期为2020年7月3日至2020年7月13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力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