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鹿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综合试点的通知


温鹿人普办20206


各街道(镇)人口普查办公室:

根据温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进度安排,市人口普查办公室于6-7月在鹿城区南郊街道三板桥社区进行第七次人口普查综合试点。为配合做好市级试点工作,同时为我区顺利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区人口普查办公室决定与市级试点同期在南郊街道三板桥社区一并进行鹿城区第七次人口普查综合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安排

(一)由区人口普查办公室和试点所在街道、社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共同组成试点领导机构,负责综合试点的组织领导工作。 

(二)试点地区负责调查人员选聘、试点宣传和调查组织工作,并动员群众积极参加试点调查。


(三)综合试点所需经费由区、街道两级负担。

二、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试点工作。试点地区要及时向政府主管领导汇报,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周密安排工作,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严格执行试点方案。综合试点是对人口普查全过程的检验,要切实按照试点方案和培训的各项要求开展试点,严格执行各项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三)认真参与区级试点。开展综合试点是为了检验普查工作流程,锻炼普查队伍。各街道(镇)要按要求选派业务骨干参与区级试点,为普查正式开展做好师资和技术准备。

    (四)及时做好试点总结。试点过程中要全面把握各个环节的工作情况,及时总结好做法、新经验;注重发现问题,

通过试点研究提出解决办法,做好试点总结。

附件:1.鹿城区第七次人口普查区级综合试点办公室组成人员及各组职责

      2.温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方案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第七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7月9日

 

抄送:市人普办

附件1 

 

鹿城区第七次人口普查级综合试点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及各组职责

 

  任:陈翔俊 区人普领导小组副组长、区统计局局长

主任:周娇慧 南郊街道人普办主任、办事处副主任

戴立武 区人普办主任统计局总统计师

综合组: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和协调,负责试点宣传动员、文秘和后勤保障,负责试点期间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组 长:许德文  区人普办综合组组长、统计局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翁金南  区人普办综合组副组长

       汪雪琼  区融媒体中心策划采访部主任

           南郊街道社会事务办主任

        戴和胜  郊街道三板桥社区主任

 员: 蔡坚翔、林  烨、郑棋耀、林爱丹、吴元向、鲁胜康、郑建永、魏为东

业务组:负责制定试点实施方案,负责户籍整顿、试点业务方面组织、指导、培训、登记和总结、负责试点登记质量抽查,负责试点总体数据的质量评估和分析。

组 长:沙胜亮  区人普办常务副主任、区统计局普查中心主任

副组长: 陈贤微人普办执法检查组组长、统计局产业和社会科技科科长

      张 帆区人普办副主任、区公安分局人口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来    南郊街道人普办副主任、社会事务办主任

成 员: 吴家伟陈叶子周瑞通

数据处理组:负责落实数据处理环境,负责清查摸底表和试点登记表的录入、审核和汇总,负责数据处理工作总结。

组 长:   人普办数据处理组组长、区统计局综合核算和法规科科长

副组长:陆文 区人普办业务副组长

成 员:李 挺、孙嗣博  

 

附件2

 

鹿城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方案

 

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进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为检验全国人口普查方案和配套软件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取得组织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实战经验,解决普查重点和难点问题,鹿城区选定南郊街道三板桥社区作为区级综合试点地区。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完成,依照《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方案》《浙江省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方案》及《温州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方案》,结合试点地区实际,制定本次试点工作方案。

一、试点目的

为最终检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方案,通过从整体上模拟普查业务流程、主要环节,完善实施细则和普查流程,积累普查组织工作经验;将前期调研课题成果应用于试点工作中,梳理、总结人口普查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研究人户分离下如何查准外出和外来人口的有效方法与途径;积极探索部门行政资料查询比对系统在清查和登记阶段进行应用;培训和锻炼全区人口普查业务骨干,提高普查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组织管理能力。

 

二、标准时点

试点调查的标准时点为2020年7月21日零时。

三、试点范围

试点在南郊街道,选取三板桥普查区进行。

四、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为抽中普查小区的全部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和武警。

试点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在本户登记的人口包括:(1)调查时点居住本户的人;(2)户口在本户,调查时点未居住本户的人。

五、调查内容和调查表

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根据不同的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具体分为四种试点调查表。

(一)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短表。

短表包括反映人口基本状况的项目,由试点地区的全部住户(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填报。

(二)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长表。 

长表包括所有短表项目和人口的经济活动、婚姻生育和住房等情况的项目,在试点地区的全部住户中抽取10%的户(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填报。

(三)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调查表。 

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调查表包括反映人口基本状况的项目以及入境目的、居住时间、身份或国籍、就业情况等项目,由在试点地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填报。

(四)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死亡人口调查表。

死亡人口调查表包括死亡人口的基本信息,由2019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0日期间有死亡人口的户填报。

六、调查方法 

试点调查采用按现住地登记的原则,每个人必须在现住地进行登记。调查对象不在户口登记地居住的,户口登记地要登记相应信息。

调查登记采用调查员入户询问、当场填报,或由调查对象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数据采集采用电子化的方式。采取调查员使用电子采集设备登记调查对象信息并联网实时上报,或由调查对象通过互联网自主填报等方式进行。

七、数据处理

区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数据处理工作。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负责制定数据采集处理程序。

 

八、试点组织领导 

为保证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将专门成立鹿城区第七次人口普查综合试点办公室,负责试点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业务培训、宣传动员等工作,办公室成员由鹿城区、南郊街道、三板桥社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

九、主要工作时间安排

(一)试点准备(7月5日前)

1.确定试点地区:5月底前确定试点地区。

2.工作布置:6月30日前,区人普办成立试点其办公室,并进行工作布置。

3.方案制定:7月5日前,区人普办完成试点方案制定和印发工作。

4.物资准备:7月8日前,完成各种物资准备工作。

5.户口整顿:7月5日前,完成户口整顿工作。户口整顿工作由试点办公室统一领导,具体由鹿城区公安部门组织实施。

6.区域划分:7月5日前,核实试点区域村、居委会边界,完成建筑物标绘和调查小区划分工作,绘制《普查小区地图》。

7.资料整理:7月5日前,按调查小区整理户口整顿资料和部门相关资料。

8.陪调员选聘与培训:7月5日前完成陪调员的选聘工作,7月13日前完成培训。

(二)宣传动员和业务培训(7月)

1.召开试点工作动员会。7月21日,召开第七次人口普查综合试点动员大会,参加对象为区人普领导小组领导及办公室相关人员、各街道(镇)人普办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南郊街道办事处相关领导及人普办负责人、相关人员,三板桥社区领导,全体普查员及陪调员。

2.张贴公告和发放一封信。7月13日前,张贴“人口普查试点公告”;清查期间,普查员应向所有住户发放《致普查对象的一封信》等宣传资料。

3.普查试点全过程宣传。6月10日—7月25日,要充分利用广播、有线电视、黑板报、横幅、标语等进行宣传发动,包括请当地新闻单位进行专题报道,利用网络、简报等途径进行动态宣传。

4.业务培训。7月13日,对清查摸底工作进行业务培训;7月21日-22日,对普查登记工作进行业务培训。

(三)清查摸底(7月5日—7月20日)

1.资料准备:7月5日前,绘制《调查小区图》,准备试点小区的公安、卫健等部门行政记录资料,并统一准备普查员工作证件和其他普查员用品等资料。

2.实地清查: 7月14日—7月20日,普查员根据试点小区地图,按照一定线路对区域内所有建筑物行全面清查摸底,做到不重不漏。期间,并根据住户意愿确定自主填报户,编制《户主姓名底册》。

3.数据上报:7月20日前完成摸底数据上报工作。

(四)普查登记(7月21日—7月24日)

1.短表登记:7月21日—7月23日上午,普查员入户登记,自主填报户需于7月22日12时前完成数据上报,对于没有完成自主填报的住户,调查员于7月22日12时起开始入户登记。

2.长表抽样、登记:7月23日下午,调查指导员根据平台推送的长表抽中户入户登记长表。

3.比对复查及编码:7月24日,调查指导员、调查员根据平台反馈信息,进行现场核实。

(五)质量控制和验收(7月30日前)

1.摸底阶段:检查《试点小区图》是否合格,包括小区边界、建筑物数量、住房单元数、空房数等是否有遗漏。检查户籍人口数、出生人数、死亡人数等摸底主要指标数据是否有遗漏。

2.登记阶段:检查是否严格按照长表抽中户进行登记,公民身份号码的填报比例、本户应登记人数、过去一年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长表的行职业及过去一年生育状况等重点指标数据是否准确,以及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登记情况,死亡人口登记情况等数据是否准确。

 

(六)试点总结(7月30日前)

1.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研讨试点工作。

2.分析研究试点中发现的问题,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和做法,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和对策。

3.召开试点总结会议。7月24日,召开市级综合试点总结大会。

4.撰写试点工作总结。

(七)数据处理(6月5日-8月3日)

在试点全过程做好数据处理相关工作,包括户口整理、部门数据整理、划区绘图、清查摸底、入户登记、数据汇总等。

十、试点需研究的主要问题

具体见附件

十一、试点要求

本次人口普查市级综合试点,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为确保实现试点的工作目标,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程序,规范操作,认真分析总结试点中的问题。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普查方案的科学性关系普查工作的成败,而普查试点是确保普查方案科学性的关键环节。通过试点可以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培训和锻炼业务骨干。因此,在试点工作过程中,鹿城区及试点的南郊街道对试点工作要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抽调骨干力量,全力以赴投入试点工作。

(二)精心组织,科学实施

1.试点街道、社区要选调落实与任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充当入户工作陪调员,做好协调配合工作;  

2.严格按照《鹿城区第七次人口普查综合试点方案》,加强业务培训,精心组织现场登记,保质保量完成试点各环节的工作任务;

3.结合当地实际,以发现问题、记录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为重点,随时记录和研究普查试点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三)紧密配合,广泛宣传

1.区、街道及社区要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紧密合作;

2.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手段,进行深入细致的宣传发动,争取广大普查对象的支持和配合。

(四)认真总结,提出建议

1.及时研讨。要召开不同类型的座谈会,对组织形式、调查方法、资料取得等方面,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找出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

2.研究探索符合鹿城区实际的普查组织实施方式、方法,为制定我区人口普查实施细则积累经验;

3.撰写总结材料。要根据试点全过程情况撰写试点工作全面总结,包括主要做法、经验和存在问题等,同时要针对试点的主要技术问题撰写人口普查试点业务技术总结,提出普查方案改进意见和组织实施意见。

附件  鹿城区第七次人口普查综合试点调研课题提纲

 

附件

 

鹿城区第七次人口普查综合试点

调研课题提纲

 

一、宣传发动。宣传发动的组织、形式和方法及各环节的重点;不同宣传方式中群众的反映和效果,搜集典型事例(包括支持配合和消极抵触情况:预约上门登记时间的可行性)等。

二、部门资料收集整理。部门资料搜集整理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何充分利用部门数据资料。

三、七人普部门行政资料查询比对系统应用存在问题、不足和改进建议。

四、区域划分。为确保普查员在规定时间内能够顺利完成普查登记工作,如何合理划分普查小区的规模?如何确保各普查小区之间不交叉、不重叠、不遗漏?如何做好建筑物标绘?  

五、清查摸底。《户口整顿调查表》的应用情况;遇到的问题及解决的方法;主要难点在哪;有哪些意见和建议等。选择开展清查摸底的最佳时机是什么时候?如何做到“区不漏房、房不漏户、户不漏人”?探索普查小区内住户情况获取的方法和途径?还需进一步理清的项目。此项课题由市人普办和鹿城区人普办组织负责。

六、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选聘和培训。“两员”选聘的主要途径和方法,培训的形式和方法,培训时间的长短,“两员”对培训内容的理解、掌握的程度,陪调员的选定,主要来源及报酬情况;普查区中的普查人员搭配等。

七、专项编码。如何提高填报工作单位、主要业务活动和职业情况的编码准确性,如何正确快速地编写行业码和职业码。

八、普查登记。1)如何查准出生人口、死亡人口和出生后不久即死亡人口?如何解决人户分离的普查登记?搜集群众配合情况的典型事例。(2)登记质量复查的方法,差错率及主要项目,产生的主要原因及应对的措施。(3)事后质量抽查的数量,质量情况,主要差错的项目,有何解决的方法等。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我要订阅】【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