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4/2020-36836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生成日期 | 2020-08-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 |
为预防中小学生、幼儿遭受欺凌和意外伤害事件,切实加强对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和处理,有效保障校园安全和谐稳定,护航青少年儿童健康成长,特制订《鹿城区教育局预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通过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积极主动和扎实认真地做好预防和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主要内容 各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要成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题研究和分析本校校园欺凌情况,结合日常学生德育、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好“六个一”专项治理活动。 (1)进行一次法制教育: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遵纪守法教育、行为规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识教育,播放法制录像开展法制教育。科学做好预防教育的同时提高防范自我保护意识。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开展一次校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通过与学生谈心、交流随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 (3)进行一次问题学生心理集中摸排和疏导:要特别关注学生的课业和心理负担,防止因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心理压力引发事故案件。对心理有问题者、有暴力倾向者、搞小团伙者等重点学生进行帮教,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加强对单亲、离异家庭及家庭情况特殊学生的教育管理,摸清底细、建档造册,积极利用好家校沟通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工作。 (4)开好一次专题班队课或国旗下讲话的活动:组织学生围绕《遵纪守法、珍爱生命、共建平安校园》主题,开好一次专题班队课和国旗下讲话,帮助学生树立纪律观念、法治观念,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学会与人交往、沟通、交流能力。 (5)完善一批“校园欺凌”防治制度:各校要制定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完善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6)开展一次“防校园欺凌”专项自查活动:各校要认真组织实施好专项治理活动,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有重大隐患的问题以书面报告形式在2020年6月10日前上报教育局安保科。 三、工作要求 1.要开展集中教育。各校园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可邀请检察、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要加强预防和疏导。各校园要加强校园欺凌防治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和信箱并明确负责人。对校园欺凌事件,各校园要及时处置、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3.要完善制度和预案。各校园要进一步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完善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明确相关岗位教职工预防和处理校园欺凌的职责。 4.校园欺凌事件处置的后续事宜和责任追究。 (1)每个责任人,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学生和其他人员,要不断地加强教育直至消除欺凌隐患。 (2)每个责任人,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被欺凌人实施跟踪关注,防止被报复、心理扭曲、自我放弃等行为的发生。 (3)对重大情况和突发性事件,学校或家长要立即报警并彼此告知,并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报告时相关人员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严格保护学生隐私,防止泄露有关学生个人及其家庭的信息,避免再次伤害。发生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各校园要深刻汲取各地发生的校园欺凌事件教训,结合实际,举一反三,严防此类事故的发生。 (5)如发生校园欺凌事件、因前期工作不到位或处置不当,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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