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7/2020-19591 | ||
组配分类 | 人大建议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生成日期 | 2020-09-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邱光建代表: 您在区九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第290号《关于提升非职业化社工待遇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历来高度重视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近年来,通过拓宽社区人才来源,完善培养选拔机制,优化社区干部队伍结构,健全科学薪酬体系,一支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已初具雏形。大力推进专职社工改革工作的同时,对于一般社工(即建议中的非职业化社工)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着力加强待遇保障。根据《关于明确鹿城区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职数、社区工作运行经费和社区专职工作者工资及福利待遇的意见》(鹿社领办〔2013〕 6号)文件规定:区财政每年按每个社区职数3.3万元下拨经费。目前区财政已将3.3万元的标准提升至4.1万元。 二、大力转化在岗社区工作者为专职社工。2020年年底,我区的一般社工转化为专职社工的人数将达到650人,再加上在疫情防控一线选聘的26名社工,累计676余人。社区内现存社工从年龄、进入社区时间方面考量,以及结合笔试、面试后能够符合条件的人员已经绝大部分被转化为专职社工。 三、定期开展慰问活动。社区如生活存在困难的,街镇可以将其列入慰问对象名单上报后,我局可以在特定的节假日期间进行慰问。 四、定期评先评优。区劳模先进评选委员会有专门针对 社区评选模范集体,以及针对社区工作者评选劳动模范的活动,荣获劳动模范的社区工作者可在子女入学等方面获得政策支持。 感谢您对我区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 2020年8月2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