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城东泉高科小微园(E1-23号地块)建设工程(变更)批前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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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戴宅村村民委员会向本局提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要求使用温州市鹿城区藤桥镇戴宅村E1-23号地块,进行鹿城东泉高科小微园(E1-23号地块)建设工程(变更),该项目于2019年8月30日已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浙规证2019-030200106号),为与周边道路标高做好衔接,现申请建设工程项目场地标高变更。其除场地标高外的建筑布局及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与原审批方案一致,如附图所示,现予以公示。 凡是与本建设项目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应在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如本人房屋所有权证),向温州市鹿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资规窗口(宽带路18号)申报,登记为利害关系人,依法行使陈述、申辩以及申请听证等权利。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联系电话:56588275) 特此公示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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