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鹿城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统计时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鹿城区统计局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信大厦2035鹿城区统计局办公室,邮编:325000,电话:88030256,电子邮箱:tjj@lucheng.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和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贯彻《条例》和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围绕统计工作重点和社会关注热点问题,不断推进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提高公开质量,在努力提高统计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的同时,更好地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强化组织保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列为全年重点工作之一,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由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以及信息发布工作,建立了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他科室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 (二)加大公开力度。根据统计工作实际,突出重点领域,加大公开力度,切实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一是及时向社会公开《鹿城区统计局2020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及时公开统计数据和年度重点工作。加强对新常态下经济发展质量和经济增长新动力的监测,利用相关统计资料,提高对统计数据的诠释解读能力、分析预判能力,加强对全局性、战略性和前瞻性问题的分析研究,及时反映经济运行中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加大对重点生产领域、重大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展情况监测、分析,加大对新兴产业、产业结构升级转型的成效反映。加大群众关注热点问题和统计相关业务的统计信息公开工作,并加强政策解读,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 (三)提高公开质量。围绕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重点领域,结合各专业统计工作实际,拓宽公开渠道,创新服务模式,深化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1.积极利用网络平台提供便民服务。在鹿城区政务服务网上主动公开我局主要职责、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动态等统计相关信息,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利用政务网站公布各类政务动态和统计分析等,并对信息进行分类、整合,以拓宽服务领域、优化统计服务的理念,提升服务水平,切实为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服务好、建好言、献好策、当好参谋。 2.通过编制纸质统计月报、统计年鉴、发布统计公报等形式公开统计方面的服务信息。为加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统计信息公开力度,每月定期编制纸质统计月报,每年定期印制统计年鉴,并通过报刊、网络等手段,及时向社会发布我区经济运行情况,解读统计数据,让社会更全面了解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3.通过举办统计开放日活动等方式公开统计信息。通过向社会各界发送宣传短信和发放宣传品等手段,让社会各界走近统计,了解统计,支持统计,提升社会各界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度与配合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不足:一是政务公开意识和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机制有待加强;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因此,我局将在以下三个方面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争取更好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 (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继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认识。在信息公开的宽度和深度上下功夫,提高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质量。 (二)加强领导,落实职责。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落实职责分工,强化监督检查,提升政府统计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三)创新工作,提升实效。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努力提高工作实效,积极推进信息发布的多元化、可视化。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温州市鹿城区统计局 2021年1月12日 温州市鹿城区统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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