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鹿城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鹿城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鹿城区宽带路18号;邮编:325000;电话:0577—55595176;传真:88576038) 2020年,鹿城区应急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继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实事求是地公布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和各类政务信息,较好地完成了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清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职能科室抓落实、局办公室抓协调的工作机制。通过制定舆情分析制度,召开新闻发布会,实行多级信息审核程序等多种方式,严格按照区里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确保本单位发布的信息及时、真实、有效。 (二)明确分工,完善制度。我局明确了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细化了具体的工作任务,完善了实施的流程制度。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及具体实施工作,办公室主任做好总体上的把握;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所在处室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并安排专人担任信息员,负责信息的收集和整理。落实好责任,各方协力共同推动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围绕民生,突出重点。我局紧紧围绕增进民生福祉这一目的,对群众关注的涉及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项目的内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以外,主动及时地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政策解读、防灾减灾预案、救灾资金分配方案等。通过意见征集、咨询协商等多种形式向协办部门和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对于有效合理的意见予以积极采纳并及时公示。对属于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尤其是重要事项、重点工作,做到限时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对重点领域尤其是救灾领域和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公开的认识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一是强化重点领域工作的公开意识。认真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警等信息的收集编辑,主动及时地公开救灾领域和安全生产领域的有关信息,积极发挥区政务信息公开在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的作用。二是拓宽渠道增进互动。进一步完善官方网站与微信、微博等技术平台的互动和协作功能,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加强与公众的双向交流,主动倾听民声,充分征求民意,增强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传播力。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安排专职人员参加政务信息公开政策理论学习,强化业务能力,熟悉操作流程,树立公开理念。对各业务科室负责公开工作的人员要经常进行培训,将相应栏目分解到相应的职能科室,提升全局人员信息公开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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