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度本机关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鹿城政府网站(www.luche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鹿城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 鹿城区葡萄棚工业区3号;邮编:325003;电话:0577-88840692;传真:88840692)。 2020年,鹿城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府办精心指导下,继续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在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各方面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全面完成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鹿城区司法局积极做好主动公开相关工作,制定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依照目录标准和各条线工作相关要求,对重要工作信息和便民服务的信息做到主动公开常态化。2020年度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信息25条,更新领导信息2次,更新机构职能、内设机构、联系方式各1次。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型主要为预决算2条和其他通知公告23条。通知公告中公示信息主要涉及法律服务律师值班信息、行政复议流程事项公告、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通告等相关重要工作信息。2020年作出行政许可3件,行政处罚1件,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1777件。2020年度本单位并无行政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内容产生。 鹿城区司法局重视依申请公开信息相关工作,在2020年修改完善了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同时认真执行《鹿城区司法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施意见》,明确受理机构、办理流程等,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落实到位。2020年度并未收到书面、网络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无收费情况。因此也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鹿城区司法局严格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审核,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各科室共同参与、局办公室专职负责的工作机制。定期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开展,明确责任,确定分工,保障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安排专人作为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定期进行政务公开平台中本单位账号的维护及发布操作。加强“谁发布,谁审查”和“事前审查”力度,严格实行信息提供部门自审、信息发布部门审查和分管领导审核批准“三审”制,坚决杜绝涉密信息或敏感信息在互联网网站发布的现象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鹿城区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较为顺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由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络员变动,对政务信息平台操作还不甚熟练,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掌握的不够全面、了解得不够深刻。二是主动公开的内容依然不够全面完善,没有深入挖掘人民群众相对更加关心的、涉及司法行政业务的工作信息,没有对政务公开平台进行更深入的拓展应用。 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通过相关措施进行了改进。一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学习教育,通过阅读学习相关业务文件、参加全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加强与上级业务部门沟通等途径,提高工作人员的知识储备和业务水平。二是由办公室牵头各科室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一次学习和梳理,合力完成本单位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和依申请公开标准目录,以基本目录为依据对司法行政业务中民众关心度相对较高的工作信息进行筛选和梳理,确定常态化公开信息类型,争取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做到系统、准确、合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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