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之规定要求,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鹿城公安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特别是在区府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等各项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务实担当、履职尽责为基本要求,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规范公开工作、拓展公开载体、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全面提升了公安工作透明度,进一步树立了公安机关良好形象,推动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良性发展,有效提升了群众满意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构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体系。鹿城公安分局根据区委、区政府信息公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严格按照《鹿城公安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分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担任组长,并明确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严格全流程登记、公开前审核、动态化跟进等全周期规范管理措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持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高效有序开展。鹿城公安分局充分利用浙江政务服务网、温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鹿城区鹿城公安分局网站、微信微博、传统媒介、办事大厅等广泛途径,及时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机构设置、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集中采购、重大建设项目、公务员招考等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 (三)强化管理标准,确保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及时规范处理。鹿城公安分局畅通受理渠道,强化多部门协调会商,对申请件依法及时规范处理。2020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件,其中通过“鹿城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平台”收到申请2件;实际办理申请2件,其中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2件。 (四)强化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公安工作宣传阵地融合出新。强力推进警务融媒体中心建设,进一步融合人才、融合流程、融合平台。宣传阵地推陈出新。深化警媒合作,与浙江日报温州分社、温州电视台、温州日报、温州商报等媒体深入开展警媒合作,实现本地传统媒体宣传渠道的全覆盖。做强官方自媒体,开通鹿城公安抖音号、视频号,“两微一端”每日更新,平安鹿城微信号持续上榜温州微信号“清朗”指数排行榜。宣传内容精益求精。全年共在全国各级新闻媒体发表稿件1686篇,其中省级以上报道315篇。打造视频宣传中央厨房,打造集拍摄、配音、剪辑于一体的原创视频宣传班底,13期原创电视新闻被央视录用播出,多条爆款短视频占据抖音号、视频号热榜。立足本地,推出反诈周预警、“断卡行动”“杀猪盘”系列原创反诈短视频及温州话版反诈视频,反诈宣传更接地气、更受欢迎、更有意义。 (五)强化监督保障,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安全机制建设。以机制建设为保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公开平台安全预警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鹿城公安分局内设机构的综合考评,全面落实监督岗位责任,对涉及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及时处理。落实好鹿城公安分局及内设机构政府信息公开岗位工作人员,并积极组织参加上级举办的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鹿城公安分局 2021年1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