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9/2021-37111 | ||
组配分类 | 审计公开 | 发布机构 | 区审计局 |
生成日期 | 2021-10-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全区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规定,区审计局组织对2020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全区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区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围绕中央、省市审计机关工作要求,紧扣区委、区政府的工作主线,关注财政预算、专项资金、资金绩效等管理情况,聚焦土地征迁、拆迁安置等民生项目推进情况,紧盯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和经济责任落实情况,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和使命,为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审计保障。 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区审计局完成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9个,向社会公告审计结果20份。审计查处违规金额31306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25972万元,审计处理处罚金额28238万元,审计建议被采纳45条。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面对新冠疫情和严峻的经济形势等复杂局面,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区各部门、各单位突出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聚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化财政改革,强化财政监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保持良好态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加大民生投入,增进民生福祉。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支出,着力保障城市建设的资金需求,推进民生项目支出力度,全年民生支出57.98亿元,占公共预算支出77.8%,支持办好“十大民生实事”和其他各项民生事业。 ——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积极引入惠企政策“直通车”在线兑现监管系统3.0版,全年累计兑现资金7.37亿元,累计减免房租0.21亿元,累计减税降费22.33亿元,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企业的冲击,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提升全区经济活力。 ——加强财政监管,提高财政效能。逐步完善财政监管制度,织密财政监督“防护网”,制定并出台专项管理办法规范区级部门转拨街镇资金实现专款专用,推进全区在建工程转固定资产管理进程。开展一级预算单位和街镇绩效自评复核,持续推进绩效管理工作。 一、预算执行和财政政策贯彻落实审计情况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和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对财政收支预算、政策落地情况和绩效管理等方面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扎实做好生财、聚财、用财三篇文章,全力推进预算管理改革,财政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预算编制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预算编制未充分考虑上年执行情况,2家预算单位的4个项目2019年预算执行率低于50%,2020年仍继续安排预算且执行率低于50%,如区农业农村局的岩门水闸物业化管理费2019年和2020年均安排预算10万元,预算执行率均为0。二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编制不细化,年初预算支出未具体到项目。 2.项目执行率偏低。2020年预算安排500万元以上且执行率低于50%的项目22个,平均预算执行率为26.4%,其中9个项目的执行率为0。 3.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及时。截至2021年5月底区财政局尚未分配下达上一年度上级转移支付指标6968.96万元。 4.利息收入未上缴财政。截至2021年3月底,抽查18家单位2019年至2020年的基本存款账户利息收入合计175.73万元未上缴财政。 5.绩效监督管理有待完善。一是部分项目资金支出无绩效相关指标,其中有42个项目无投入指标,5个项目无产出指标,23个项目无绩效指标。二是部分上级转移支付预算项目资金绩效目标未具体量化。 6.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合并范围不够完整。由于未编制土地储备资金财务报表以及11个单位未编制政府部门财务报告,导致2019年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合并范围不完整。 (二)区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0年,区审计局首次应用大数据审计方式,实行“数据分析先行,现场核实跟进”的模式,对全区一级预算单位开展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积极探索部门预算全覆盖审计方法。审计结果表明,区本级一级预算单位2019年度部门预算总体执行率为96.88%,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项目预算编制不够科学。2019年对179家单位1294个预算项目进行了调整,其中111个项目预算为追加后又予以调减,涉及追加预算数154664.05万元,调减预算数137340.40万元。 2.单位基本存款账户留存资金较大。截至2019年底,区本级银行存款余额100万元以上的预算单位共110家,年末余额共计71954.48万元,抽查10家预算单位发现存在上级专项经费未及时使用、历年人员及公用经费长期挂账等历年资金结余问题。 3.未及时退还投标、履约等保证金。审计抽查3家单位,截至2019年12月底,未及时清退企业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合计1126.84万元,审计期间已退还1055.10万元。 二、街道财政决算和部门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对广化街道和滨江街道2019年度财政决算审计以及区市场服务开发中心财务收支审计结果表明,街道基层基础不断夯实、民生福祉不断改善,部门财务核算基本符合制度要求,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预决算管理不规范。广化街道和滨江街道预算均未公开,且广化街道未将2018年基本支出年末结余纳入2019年年初预算,决算数据与账面不一致。 2.资金使用管理存在问题。一是资金拨付不及时,2016年3月广化街道收到区民政局拨付的2015年度社区居家养老运行补助经费11.20万元,2018年12月才拨付给集善社区。二是资金使用不规范,2018年,集善社区将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装修款3.73万元用于宣传资料和集善社区老年活动室装修支出。三是超标准列支经费,如区市场开发中心超标准列支伙食费12.85万元,连续三年工会超标准发放津补贴。 3.固定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滨江街道灰桥社区自2017年起未经批准将街道给该社区作仓库使用的两处房屋擅自出租,截至2020年10月底,上述两处房产租金收入合计11.42万元未上缴区财政。二是农贸市场出租未进行公开招投标,区市场开发中心2017年12月将藤桥农贸市场出租给藤桥镇南岸村委会,租赁期限三年,年租金20万元,未进行公开招投标。三是固定资产未入账,如翠微文化家园购置的价值10.50万元设备、广化街道现有的68处房产均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三、惠民生促进城市绿色发展审计情况 (一)鹿城区土地资源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鹿城区在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增强土地可持续发展能力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部分目标任务未完成。一是耕地保护责任目标未完成,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建设用地复垦任务完成比例49.36%;耕地耕作层表土剥离和再利用情况任务数未完成。二是土地整治任务未完成,如:垦造耕地建设目标任务数为340亩,实际新增垦造耕地面积294.75亩;“旱地改水田”建设目标任务数为300亩,实际新增旱改水面积121.23亩。 2.土地供应未按计划实施。2019年国有建设用地计划供应共71宗,其中划拨66宗,协议出让5宗,截至2020年5月底,仍有45宗未完成供地。 3.开垦费收缴不及时。2017至2019年,鹿城区已进行用地审批尚未具体实施的土地区块有286块,未收缴省、市级开垦费合计592万元。 (二)鹿城区“大拆大整”“大建大美”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开展鹿城区“大拆大整”“大建大美”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各职能部门、街镇积极贯彻有关“大拆大整、大建大美”的各项决策部署,推动我区经济、社会转型,实现核心区块能级提高、首位度提升、辐射力增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安置房购房款未及时上缴财政。3个街道和1个指挥部将历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购房款结余,历年拆迁安置户购房款结余等资金滞留在街道未上缴财政,合计金额30551.98万元。 2.拆迁补偿政策适用不符合规定。主要有拆迁补偿存在“一户多增”“夫妻多增”“一三落地”政策把关不严造成协议错签等问题,涉及3个街道,多计补偿款251.17万元。 3.拆迁补偿金额、认定面积有误。主要存在拆迁补偿金额计算错误,拆迁补偿认定不当,被拆迁房屋年限认定错误等问题,涉及3个街道,多计补偿款98.90万元,多支付期房收购款116.02万元。 4.“人均”保底安置执行不到位。一是街道把关不严造成应扣减面积未扣减,如南汇街道鱼鳞浃保障性安居工程征收范围内一被征收房屋应扣减未扣减面积价值137.29万元。二是人均保底安置后保障性住房政策未及时中止,如五马街道人均安置对象家庭成员在安置房交付后或货币补偿到位后,仍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优惠政策,审计期间区房屋管理中心已追回公共租赁住房补贴1.62万元。三是存在“人均”保底安置突破政策,未执行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结果。四是现有“人均”保底安置房产查证方式存在漏洞,导致属地街道难以掌握人均保底安置家庭成员所有的房产信息。 5.拆后地块管理不规范。一是拆后收储地块被无偿占用,二是临时农贸市场停车场租赁涉嫌虚假招投标,三是坐支停车场收入37.97万元,四是4550平方米的公益停车场被承包人占用收费。 四、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落实审计情况 对区住建局、区融媒体中心和广化街道实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并对广化街道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领导在履职期间立足本职,积极推进本部门单位各项事业发展,较好的完成各项任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经费支出不规范。主要存在未按合同协议支付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支付不在岗人员伙食费,支付非下级单位业务经费,报销依据不齐全等问题。如广化街道支付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高于协议中约定的工资。 2.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理。区城市建设中心将超过两年各类项目结余448.59万元长期未使用且未及时上缴财政统筹。 3.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未收回。区质监站原工作人员因违法违纪问题接受处理,在处理期间单位垫付个人应缴纳的社保、公积金合计5.22万元,截至2020年8月底仍长期挂账未收回。 4.单位内部管理存在薄弱环节。主要存在执法审批内控程序不到位,如区住建局立案审批表存在承办人意见、承办机构审核意见以及法制机构审核意见栏由同一人签字或未签字的问题。 5.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不到位。一是辖区内主次干道及沿街商铺垃圾分类工作落实不力,部分沿街商铺未开展垃圾分类。二是已建成的高标准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实施质量下降,如广宇锦园创建成为垃圾分类市级示范小区,但创建工作结束后未能保持市级示范小区标准,实施质量有所下降。三是部分小区未按规定实施垃圾分类,如新桥头住宅区部分组团未设置垃圾四分类。 6.辖区内河道水质状况不佳。一是根据河长制督考通报,勤奋河站位水质2019年与2018年相比,水质明显变差,其中1至3月份以及6月份的水质均未达到月度目标。二是2019年,双桥河、广化河、勤奋河、十八弯河等四条河道存在工地水泥入河、共享单车入河、多处排水口污水直排等问题。 五、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区本级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执行以及财政决算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大拆大整专项调查关注政府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全区各部门不断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活动,推进项目建设提质增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1.在建工程结算和决算办理不及时。一是截至2019年底,全区只有4个建设项目办理竣工财务决算。二是部分项目未办理结算,如:鹿城滨江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有23个工程项目已于2016年1月至2020年5月竣工并投入使用,均未办理结算;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项目自2018至2020年已竣(交)工验收项目51个,其中29个项目尚未办理结算。 2.未及时支付工程款。如鹿城区蒲州横河河道疏浚工程和府东路与花源路交叉口临时拓宽工程均已于2020年6月之前完成工程审价,2个项目应付工程款181.54万元,但截至2020年10月底,未及时支付。 3.周转房分配使用管理不规范。抽查浦东周转房工程项目发现周转房使用过程中存在监管不到位,多套房产被闲置、占用以及部分被出租用于牟利等问题。 4.部分地块回迁安置进度缓慢。截至2020年9月底,我区拟回迁安置地块共有56处,其中28处地块已开工,28处地块未开工,个别地块长期未“清零”,回迁安置进度缓慢。 六、区本级审计移送的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情况 区审计局始终紧抓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共移送区纪委区监委问题线索17件,上一报告年度问题线索在本年度有处理结果的3件,截至2021年6月底,相关部门已查处19人,其中撤销党内职务及撤销行政职务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人,党内警告处分8人,开除1人,记过处分1人,警告处分3人,诫勉2人,批评教育2人。 七、加强财政管理监督的意见 (一)强化预算管理,发挥预算刚性约束作用。严格落实先预算后支出的要求,提高年初预算的精细化水平,进一步规范预算追加事项,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测机制,着力提高预算执行水平和执行效率,确保预算执行严格、有效、高效。 (二)深化收入管理,提高财政服务保障水平。进一步拓宽收入来源的渠道,挖掘资金增收潜力,规范和统一各预算单位应上缴各类财政收入,各预算单位及时梳理本单位应缴财政资金,并及时上缴,加强资金统筹,不断增强财政增收能力。 (三)优化绩效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监督指导各部门细化、量化各项绩效目标和指标,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面的绩效管理模式,加强对重点专项资金的绩效监管,推动资金按时、保质、有效使用,重视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为年度预算编制、预算调整提供重要依据,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强化国有资产管理,保障国有资产安全。进一步梳理清查各单位的国有资产情况,全面摸清家底,加强资产动态跟踪管理,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账卡相符,规范各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同时加强对政府投资在建工程的监督和跟踪,推进项目进度,及时办理竣工结决算并转为固定资产管理,切实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区人大的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锐意进取、担当作为,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我区争创全国领先、全省领跑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提供审计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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