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03/2021-37093 |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 |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促进局) |
生成日期 | 2021-10-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各街、镇,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我区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扶持规上企业及“小升规”工业企业发展,降低企业生产成本,促进我区实体经济发展,根据鹿城区人民政府印发《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政策》(温鹿政发〔2019〕85号)等文件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鹿城区规上工业企业“零”工业用地租赁补贴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在鹿城区范围内没有工业用地,且亩均税收达到100万元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企业须参与亩均评价并以亩均评价数据为准);在鹿城区范围内没有工业用地的2020年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 二、补助标准 (一)对在鹿城区范围内没有工业用地,租赁厂房用于生产经营的规上企业且亩均税收达到100万元以上(企业须参与亩均评价并以亩均评价数据为准)的实行租赁补助,按3元/月·平方米给予补助;对首次“小升规”企业,按2元/月·平方米给予补助,对同一企业实际控制人在同一地块上的企业不予补助。每年每家企业最高补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二)申请厂房租赁的补助面积以实际向税务部门缴纳租赁税时申报的面积,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为准; (三)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企业、亩均论英雄评价列入C、D类企业,不得享受政府奖励政策(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除外)。 三、申报资料 符合补助条件的企业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企业工商基本信息情况表; (二)企业租赁意向协议(合同); (三)企业房产证、土地证; (四)房屋租赁税缴纳凭证; (五)承诺书(附件2)。 四、补助流程 企业申报流程:1、企业根据申报通知要求,手机登录企业码“温州专区”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鹿城区规上工业企业“零”工业用地租金补助申请表》(附件1),并上传申报材料电子版或扫描件。2、根据短信提醒,查看进展。3、企业确认按提供的基本户账户收到补贴资金。 政府内部审核流程:1、鹿城区经信局发布申报通知,并启动项目申报工作。2、系统按照企业在线提交的《申请表》向各街镇转派审查核实任务。3、各街镇在申报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转鹿城区经信局。4、鹿城区经信局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在15个工作日内到现场核实。5、通过审定的拟补贴项目在线公示3个工作日,并向企业发送公示提醒。6、经公示无异议后,鹿城区经信局依据电子审批单在3个工作日内向企业《申请表》中提供的基本户账户拨付奖补资金,并在系统上及时确认资金到位。 五、注意事项 按照“谁申报、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请各街镇对申请补助的企业要进行实地严格审查,核对企业是否为首次上规企业、企业实际使用的租用面积和税务发票申报的面积及合同是否相符、企业在鹿城区范围内是否有工业用地、企业是否为同一企业实际控制人在同一地块上的企业等情况。 企业于2021年10月31日前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在线填写并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鹿城区规上工业企业“零”工业用地租赁补贴申请表 附件2:项目申报承诺书 (联系人:王博汉,联系电话:88030378) 温州市鹿城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11日 附件1
鹿城区规上工业企业“零”工业用地租赁补贴申请表
附件2
首次“小升规”工业企业“零”工业用地租赁补贴项目申报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 一、本公司提供的申请材料及相关数据真实、有效。 二、本公司在鹿城区范围内没有工业厂房,确属“零”地工业企业。 三、本公司不属于同一企业实际控制人在同一地块上的企业。 以上承诺如有虚假,我们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承诺单位(盖章): 企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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