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7/2021-37120
组配分类 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1-10-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关于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第144号林建秋委员提案的答复函


林建秋委员:

你在区政协九届五次会议期间所提出的第144号《关于推进失智老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经商鹿城区卫生健康局、温州市医疗保障局鹿城分局,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进居家社区医养结合

民政部门会同卫健部门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相结合,努力满足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服务需求,实现医疗和养老资源的有效融合。充分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接社区养老服务,2020年松台街道桂柑社区纳入全国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点,对65岁及以上的常住老年人口1584人进行老年人心理健康筛查,通过筛查分析评估,对于一般人群和临界人群,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科普防治知识,对高危人群或失智老年人进行入户面对面心理干预,包括心理辅导、情绪疏解、悲伤抚慰、家庭关系调适等方面。尤其对认知功能、情绪状态较差或失智的老年人,通过专业的健康筛查,可转诊到上级医院的心理科进行进一步检查,实现心理疾病的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与社区、居家养老结合,与老年人家庭建立签约服务关系,为老年人提供连续性的健康管理和医疗服务。2020年在水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医养结合能力服务提升试点项目建设,逐步实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融医疗卫生、康复护理、养老服务功能为一体的医中有养的医养服务中心。目前,全区2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全面安装华数公司“医养通”视频通话服务功能,建设医养结合信息一体化系统,实现居家老人与家庭签约责任医生直接视频通话,享受日常健康问题咨询、健康教育、健康评估、用药指导、慢病管理、预约就诊、预约医生护士上门护理巡诊或因病情需要转诊的提供上级医疗机构预约等基本医疗服务。

二、逐步健全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

根据《温州市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的实施方案》,我市慢性病门诊保障制度覆盖全市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病种在现行基础上增加省定病种,其中包括阿尔茨海默病,俗称老年痴呆,慢性病门诊用药时限可以放宽到12周,报销比例跟普通门诊无异,同时,我市正在研究起草提高慢性病病种门诊报销待遇的方案。

其次,根据《温州市长期护理保险试行办法》有关规定,我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已于2019年7月开始实施,针对因疾病、伤残等导致失能,经过不少于6个月治疗以及因年老导致失能的参保人员,通过失能等级评定,可按月享受长护险待遇。但目前失智人员直接纳入长期护理险待遇保障范围依据尚不足,长期护理险医保待遇政策是市医疗保障局统一制定,针对将失智症纳入长护险保障的建议,民政部门会向市医疗保障局反映,结合医保基金支付能力以及医疗现实需求,探索在条件成熟时将失智人员护理纳入长期护理险待遇保障范围。

三、不断提升养老机构失智症照护能力

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满足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需求,推进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体系建设,鹿城区民政局于2020年选定温州市鹿城区红景天蒲州老人公寓二层先行开展养老机构设置失智症照护专区试点工作,并在专区内设置54张失智症照护床位,为失智症老年人营造家庭式住养环境,提供针对失智症老人的日常生活照护、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精神支持、社会交往等专业性、全方位服务。目前,该失智症照护专区已完成建设并通过市级部门验收正常投入运营。今年,我局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研究探索失智症照护专区建设,拟在鹿城区新东日老人公寓建设鹿城区第二家设有失智症照护专区的养老机构。

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卫健、人社、医保等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研究失智症照护专区建设和服务开展的扶持政策。针充分对接医疗服务资源,形成照护服务与医疗资源协作协同的长效机制。加快专业服务队伍建设,培育非正式照护力量,积极引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专业服务机构作用,充实失智老年人照护服务力量。


温州市鹿城区民政局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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