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3/2021-37475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1-10-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2021年10月25日,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了《关于公布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温鹿综法发〔2021〕24号,以下简称《清理结果》)。现将《清理结果》的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切实推进依法行政,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 二、主要依据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372号)和《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温鹿政办发明电〔2021〕60号)等规定要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2020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三、主要内容 《清理结果》主要包括正文和附件两部分,正文主要内容为清理情况、清理结果,附件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目录,包括继续有效的9件、废止的4件,宣布失效的1件。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解读人:吴益; 业务科室:政策法规科,联系方式:0577-55589037。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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