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网上征求意见


为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关于公布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或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9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1、电话号码:0577-55589037;

2、电子邮箱:cgzf@lucheng.gov.cn;

3、通讯地址:温州鹿城区惠民路766号六楼政策法规科。

附件:《关于公布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起草说明.docx

         关于公布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0月8日              

 

关于公布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精神,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及公开工作的通知》(温鹿政办发明电〔2021〕60号)文件及区法治政府考核要求,我局对2020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XX月XX日                

 


附件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序号

文号

文件

统一编号

清理意见

1

温鹿城法发〔2014〕44号

关于推行“行政执法提示”制度的通知


保留

2

温鹿城法发〔2016〕31号

关于完善瓶装燃气实名制登记的通知


废止

3

温鹿综法发﹝2017﹞40号

关于印发《全面加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的通知》和《开展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集中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保留

4

温鹿综法发﹝2018﹞20号

关于深入开展燃气打非治违工作的通知


废止

5

温鹿综法发﹝2018﹞25号

关于印发《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的通知


保留

6

温鹿综法发﹝2018﹞47号

关于做好瓶装燃气二维码标签使用的通知


废止

7

温鹿城法发〔2012〕51号

关于印发《鹿城区人行道违法停车执法管理细则》的通知


保留

8

温鹿综法发﹝2018﹞35号

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新建违建管控办法


保留

9

温鹿综法法[2018]79号

关于公布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CLCD56-2018-0001

废止

10

温鹿综法发﹝2018﹞87号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案件办理程序规定》的通知

CLCD56-2018-0002

保留

11

温鹿综法发〔2019〕91号

关于公布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CLCD56-2019-0004

保留

12

温鹿综法发〔2019〕72号

关于印发《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失信行为惩戒办法》的通知

CLCD56-2019-0001

保留

13

温鹿综法发〔2019〕73号

关于印发《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领域失信行为分类规范》的通知

CLCD56-2019-0002

保留

14

温鹿综法发〔2020〕36号

关于对向河道乱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为实施有奖举报的通告

CLCD56-2020-0001

宣布失效

 




关于征求《关于公布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意见的反馈情况说明

为了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202110820211019我局通过鹿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关于公布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0月22日          

 




【返回顶部】【打印本稿】【我要订阅】【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