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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区人力社保局
生成日期 2021-10-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2021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 笔试成绩查询和资格复审通知


各位考生:

2021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笔试阅卷工作已结束,请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成绩。

根据工作安排,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21年10月11日(周一)下午,具体入围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面试时间定于2021年10月16日(周六),具体面试通知将在鹿城公务网(http://www.lucheng.gov.cn)发布。现将资格复审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10月11日下午 14:00-17:00

地点:温州人才大厦三楼(温州市学院中路5号)

二、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

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下列人员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认证书(打印稿)。

(二)报考代码002、003、301岗位的人员须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公告附件6)。

(三)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岗位(岗位代码101、102)的人员须提供入伍通知书和退役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应征入伍的,还须提供保留入学资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考面向法院系统司法雇员招聘岗位(岗位代码201)的人员须提供法院系统司法雇员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公告附件7)、司法雇员录用批复文件复印件(加盖录用法院公章及核对人签名)。

(五)报考选调岗位(岗位代码301至304)的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公告附件8)、本人初次参加温州市事业单位工作证明(录用表或调动介绍信)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核对人签名)。

三、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2020届高校毕业生报考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的,须在资格复审现场签署承诺书,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四、资格复审应由考生本人参加。如有特殊情况,考生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参加,但还须提供资格复审委托书原件(附件2)、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招聘(选调)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将结合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格复审材料,对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填写的各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自动放弃者,其空缺面试资格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此类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须做好个人防疫工作,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0577-56677690)。


附件:1、2021年下半年温州市鹿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调)工作人员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2、资格复审委托书.docx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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