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62/2021-38879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南汇街道办事处 |
生成日期 | 2021-11-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南汇办〔2021〕70号 | 下载阅读版本 |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遏重大”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全力确保我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决定即日起,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遏较大、减增量、控亡人、无影响”总目标,通过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有效减少火灾总量和死亡人数,坚决杜绝重特大亡人火灾,力争较大亡人火灾零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消防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管理,推进消防委托执法,健全消防宣传阵地,建强联防、巡防队伍。10月底前,各社区要对新增场所随查随录、对在用场所开展回访、对销减场所进行核查,更新底数清单、隐患清单并报街道公共安全和综合执法办公室(联系人:朱晓湖,联系方式55595543)。11月底前,各社区要对照整治标准开展逐户销号,物理分隔、钢制防火门、简易喷淋等静态整治要求100%整治到位,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违停、明火灶台等动态隐患反弹。12月底前,各社区要对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集中区域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现有充电点进行分析研判,补充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点。 职责分工:南浦、绣山派出所结合居住出租房、流动人口登记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南汇执法中队加大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违法建筑的执法打击力度;街道公共安全和综合执法办公室加强监督管理,指导、督促有关主体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二)推进长租公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开展长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行出租房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管理。10月底前,各社区要对出租房屋10间及以上(或床位10个及以上)且取得营业执照的住房租赁经营主体(以下称“长租公寓”)开展全面摸排,建立底数清单、隐患清单,制定“一家一策”整改方案并报街道公共安全和综合执法办公室。11月底前,相关职能部门站(队)所要现场核查建筑结构、流口管理、消防安全等情况,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要督促立即整改,依法开展执法打击。12月底前,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长租公寓消防安全长效管控机制,并将数据接入消防管控“秒响应”平台长租公寓模块,组织开展专项验收,验收情况反馈街道公共安全和综合执法办公室。 职责分工:城南房管所履行住房租赁领域的行业主管责任,加强长租公寓的施工许可和申报管理;南浦、绣山派出所对符合旅馆业条件的长租公寓依法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 南汇市监所依法办理市场经营主体登记;街道公共安全和综合执法办公室对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长租公寓依法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三)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10月底前,街道要完成13栋高层民生实事项目验收抽查工作,对不达标的延迟发放资金补助,并督促开展重新整治,整治合格后报区消安委办复查。12月底前,以物业管理、社区代管等方式明确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主体,建立微型消防站,落实消防设施定期维保检测制度,自动消防设施基本保持完好有效。 职责分工:街道公共安全和综合执法办公室加强高层建筑消防设施及其管理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各社区相关人员进行全面消防安全培训;城南房管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落实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规范启用消防设施和设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应急流程;南汇执法中队负责对高层建筑的燃气安全进行检查,并按照综合执法划转事项的职责边界,依法查处高层建筑中的违法搭建、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擅自改变用途和违法安装户外广告等行为。 (四)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住宅小区、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消防安全检查,推动村(居)委会、物业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12底前,将每月最后一周定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集中统一行动周”,各社区、基层站所、物业单位等力量要针对居民住宅、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集中区域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做好充电设施及配套消防设施管理维护,加强火灾案例警示宣传教育。积极推广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公共门厅、电梯轿厢智能识别系统安装,并将数据接入消防管控“秒响应”平台。 职责分工:南汇市监所依法做好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南浦派出所、绣山派出所、街道公共安全和综合执法办公室等部门依法负责指导各社区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 (五)推进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整治老旧小区消防通道堵塞、违规设置楼道内铁门等现象,针对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各社区要坚持常态巡查,做到立查立改,对拒不改正的情况,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严厉打击违法行为,12月底前,彻底清理拆除楼道间铁门,实现楼道通行无障碍。该项工作将纳入每月消防安全过程性考核内容。 职责分工:街道公共安全和综合执法办公室依法负责指导各社区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督改。 三、工作措施 (一)推进消防安全公开承诺。10月20日前,发布通告,督促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并向社会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10月底前,确定一批自查自改标杆示范单位,予以广泛宣传表扬。“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对检查中发现仍未完成自查自改或排查工作走形式、瞒报风险隐患的,依法从严查处并公开通报。 (二)加大宣传教育和隐患曝光力度。11月底前,深入推进“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打造“红领巾遇上火焰蓝”“敲门入户”等品牌项目,加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力度,提升群众整体意识。12月底前,开展隐患曝光行动不少于3轮。省级媒体采用素材不少于1次,市级以上报纸、电视媒体曝光不少于1篇次。 (三)实施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10月底前,紧盯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等火灾隐患突出的单位(区域)实施挂牌督办,要求12月底前必须整改销号。“百日攻坚”期间,对重大火灾隐患挂牌单位(区域)因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主体一律予以约谈;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追究相关责任并全市通报。 (四)强化执法打击震慑。各安全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职责,依法开展消防委托执法。街道公共安全和综合执法办公室要加强与派出所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加大对事故前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发现拒不执行重大隐患整改要求的,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有关规定按危险作业罪移送查处。 (五)强化智慧管控措施应用。加快推进“消防管控秒响应”平台迭代升级,南浦派出所、绣山派出所、南汇卫生监督所、南汇市监所、南汇执法中队等部门站(队)所要加大消防安全有关信息共享力度,积极推广“灭弧式”智慧用电、燃气安全智能控制、智能监控报警、独立式感烟探测器等技防手段。12月底前,火灾高危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高层建筑100%接入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100%建成城市高点监控系统。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联系领导、各专委会主任要落实领导“包案”负责制,牵头研究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工作,聚焦关键问题,制定针对举措。各有关部门站(队)所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落实有效措施解决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二)压实工作责任。对攻坚行动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社区和部门站(队)所,在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中视情加分。对工作不力的,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意见》,采取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促予以改进。对社会影响较大或属地调查难度较大的火灾事故,一律提级调查、延伸调查、刚性问责。 (三)做好信息报送。请于每月24日前向街道公共安全和综合执法办公室报送工作统计表(见附件),并将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报街道公共安全和综合执法办公室(联系人:朱晓湖,电话:55595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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