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60/2021-38883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松台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1-11-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松办〔2021〕94号 |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遏重大”工作部署,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全力确保松台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经街道办事处同意,决定延长百日攻坚行动时限至12月底,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聚焦“遏较大、减增量、控亡人、无影响”总目标,通过消防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有效减少火灾总量和死亡人数,坚决杜绝重特大亡人火灾,力争较大亡人火灾零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专项整治。全面开展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消防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管理,推进消防委托执法,健全消防宣传阵地,建强联防、巡防队伍。10月底前,各社区要对新增场所随查随录、对在用场所开展回访、对销减场所进行核查,更新底数清单、隐患清单并报区应急办(联系人:金文轩,联系方式56572130)。11月底前,各社区要对照整治标准开展逐户销号,物理分隔、钢制防火门、简易喷淋等静态整治要求100%整治到位,坚决遏制电动自行车违停、明火灶台等动态隐患反弹。12月底前,各社区要对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集中区域的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现有充电点进行分析研判,补充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点。 职责分工:派出所结合居住出租房、流动人口登记工作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执法中队加大居住出租房及合用场所违法建筑的执法打击力度;应急办加强监督管理,指导、督促有关主体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二)推进长租公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开展长租公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行出租房安全常态化、网格化管理。10月底前,各社区要对出租房屋10间及以上(或床位10个及以上)且取得营业执照的住房租赁经营主体(以下称“长租公寓”)开展全面摸排,建立底数清单、隐患清单,制定“一家一策”整改方案并报街道应急办。11月底前,相关职能部门现场核查建筑结构、流口管理、消防安全等情况,对不符合有关要求的要督促立即整改,依法开展执法打击。12月底前,各社区、各有关职能站所要建立长租公寓消防安全长效管控机制,并将数据接入消防管控“秒响应”平台长租公寓模块,组织开展专项验收,验收情况反馈街道安委办。 职责分工:房管所履行住房租赁领域的行业主管责任,加强长租公寓的申报管理;派出所对符合旅馆业条件的长租公寓依法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市场监管所依法办理市场经营主体登记;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长租公寓依法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 (三)推进企业厂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开展企业厂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照整治标准开展摸排,督促责任主体落实“三个一”(开展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一次隐患自查自纠、一次应急逃生演练),并将底数清单、隐患清单报街道应急办(联系人:林隆,联系方式:56572265)。11月底前,相关职能站所按各自职责督促隐患整改,依法开展执法打击。12月底前,全面推广“四无四有” (即无违章搭建、违规住人、违章操作、无证上岗,有管理制度、消防标识、检查巡查、岗前培训)创建,并分级完成法人、管理人和员工三级消防培训,完成在册隐患基本销案,短期内确实无法整改的,要倒排整改进度、明确时间节点、压实责任到人。 职责分工:行政执法中队对违法搭建等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打击;房管所对“未批先建”“未验先用”等违法行为进行执法打击;应急办加强对“一厂多租”等突出问题的日常管理,牵头做好工矿企业安全工作;并加大对“三合一”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四)推进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10月底前,区消安委办要完成松台街道13栋高层民生实事项目验收抽查工作,对不达标的延迟发放资金补助,并督促开展重新整治,整治合格后报市消安委办复查。区消安委办每月抽查松台辖区1家高层建筑。12月底前,以物业管理、街镇代管等方式明确各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主体,建立微型消防站,落实消防设施定期维保检测制度,自动消防设施基本保持完好有效。 职责分工:房管所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落实高层住宅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措施,规范启用消防设施和设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应急流程;行政执法中队负责督导管道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对高层建筑的燃气安全检查,并按照综合执法划转事项的职责边界,依法查处高层建筑中的违法搭建、擅自改变用途和违法安装户外广告等行为。 (五)推进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街道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住宅小区、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消防安全检查,推动村(居)委会、物业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12底前,将每月最后一周定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集中统一行动周”,各社区、基层站所、物业单位等力量要针对居民住宅、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集中区域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做好充电设施及配套消防设施管理维护,加强火灾案例警示宣传教育。积极推广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公共门厅、电梯轿厢智能识别系统安装,并将数据接入消防管控“秒响应”平台。 职责分工:市场监管所依法做好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派出所、应急办依法负责指导各社区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每月,各社区办理电动自行车消防违法案件不少于5起。该项工作将纳入消防安全过程性考核内容,未完成任务不得分,超额完成任务视情予以加分。 (六)推进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整治。重点整治老旧小区消防通道堵塞、违规设置楼道内铁门等现象,针对违规锁闭、封堵、占用、堵塞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各社区要坚持常态巡查,做到立查立改,对拒不改正的情况,相关职能站所要积极配合,严厉打击违法行为,12月底前,彻底清理拆除楼道间铁门,实现楼道通行无障碍。该项工作将纳入每月消防安全过程性考核内容。 职责分工:应急办依法负责指导各社区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检查和隐患督改。 三、工作措施 (一)推进消防安全公开承诺。督促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工厂企业、人员密集场所等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并向社会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百日攻坚”行动期间,对检查中发现仍未完成自查自改或排查工作走形式、瞒报风险隐患的,依法从严查处并公开通报。 (二)加大宣传教育和隐患曝光力度。深入推进“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加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宣贯力度,加大隐患曝光力度,提升群众整体意识。 (三)实施重大火灾隐患挂牌督办。10月底前,完成小微企业火灾隐患突出单位整改销号。“百日攻坚”期间,对重大火灾隐患挂牌单位(区域)因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火灾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主体一律予以约谈;导致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追究相关责任并通报。 (四)强化执法打击震慑。各安全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公安派出所依法履行消防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职责,街道依法开展消防委托执法。(各职能站所按职责分工牵头)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街道分管领导要落实领导“包案”负责制,牵头研究本辖区、本领域消防安全工作,聚焦关键问题,制定针对举措。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落实有效措施解决行业消防安全突出问题。街道安委办要制定实施计划,细化任务分工;要固化安委办实体化运行机制,强化过程督导问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对攻坚行动期间工作表现突出的社区,在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中视情加分。对工作不力的,按照《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贯彻落实意见》,采取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督促予以改进。对社会影响较大或属地调查难度较大的火灾事故,一律提级调查、延伸调查、刚性问责。 (三)做好信息报送。各社区请于每月22日前向街道应急办报送工作统计表(见附件)(联系人:金文轩,联系方式56572130;“企业厂房百日攻坚行动统计表”联系人:林隆,联系方式:56572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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