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49/2021-38215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 |
生成日期 | 2021-11-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按照《浙江省审计厅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主动公告整改结果办法(试行)》(浙审督〔2016〕61号),将鹿城区2017年-2019年土地资源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的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土地整治项目存在的问题。 整改情况:无法实施项目已经撤销,属地政府已将政策处理费收回。在今后的项目实施中,严格把关项目立项和变更程序,推进落实项目后期管护。 二、土地供应未按计划实施 整改情况:已根据计划完成该45宗土地供应或调整。 三、开垦费收缴不及时。 整改情况:原未收缴的省、市级开垦费合计592万元已全部缴纳。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 2021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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