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82/2021-38220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广化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1-11-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浙江省审计条例》等法规文件规定,按照《浙江省审计厅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主动公告整改结果办法(试行)》(浙审督〔2016〕61号),现将广化街道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审计结果的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未按规定使用经费的问题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达的工作任务,绝大多数在经费方面非全额保障,街道还需要自行承担额外经费。2020年以来,区财政牵头规范部门转移支付资金,对各条线各项目明确金额及使用规定,因此今后将不会出现类似情况。 (二)道路保洁服务未按规定进行采购的问题。为规范保洁服务采购工作,我街道根据相关规定陆续采用直接委托或招投标方式承包给保洁公司,积极做好保洁服务交接工作,并做好后续的监督管理。 (三)经费支出不规范问题。广化执法中队协管人员由广化街道办事处和浙江卫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后根据工作中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对劳务费用的具体细节进行了调整,因协议有效期未过,未签订新的合同予以明确。目前,街道已举一反三,全面梳理街道所有人员工资方案,并以服务采购的方式实施劳务派遣工作。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广化街道办事处 2021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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