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3/2021-38259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生成日期 | 2021-11-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史道申: 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本机关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内容如下: 你在温州市鹿城区丰门街道嵇师村嵇师南路62-2号涉嫌违法建筑建设的行为,请你于2021年12月13日(星期一)上午9:00携带有关资料到本单位接受询问调查及听取处理意见。逾期不到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进行处理。特此通知。 携带资料:1、身份证;2、房屋所有权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土地使用权证;5、其他相关资料。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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