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48/2021-38275 |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区知识产权局) |
生成日期 | 2021-11-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近日,我局出台了《温州市鹿城区消费纠纷行政调解及司法确认工作规则(试行)》,为便于准确理解和把握政策,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主要依据 为规范我区消费投诉行政调解工作,加强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建立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强制执行相衔接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等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则。 二、主要内容 通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市场监管各自的职能优势,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的工作合力,促使各类消费纠纷的解决更加便捷、灵活、高效。从处理程序上明确申请条件、调解人员、调解方式、权利义务等。在司法确认层面上分别列出司法确认申请、司法确认裁决、驳回申请的情形。同时,对其他纪律及保密规定进行细化。 三、解读单位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法规科,联系电话:0577-88060253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22日 政策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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