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59/2021-38299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五马街道 |
生成日期 | 2021-12-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浙江省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件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61 号)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温州市整改工作协调小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市级整改验收销号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一般信访件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反馈,并提供联系方式。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日—2021年12月5日,共5天。 受理单位: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五马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577-88185126 联系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五马街道后垟巷89号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五马街道办事处 2021年 12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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