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0/2021-38324 | ||
组配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1-12-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区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预算单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温鹿财绩效〔2021〕49号)、《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区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温鹿财绩效〔2021〕84号)文件要求,我局在各单位对2020年度区级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的基础上,选取200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复核评价;对温州市鹿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的“总部项目政策奖励经费”等3个评价对象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评价情况 绩效自评复核评价项目共计200个,其中评价结果等次为“优”的45个,占比22.5%;“良”的125个,占比62.5%;“中”的30个,占比15%(详见附件1)。 重点绩效评价对象共计3个,评价结果等次均为“良”(详见附件2)。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 各预算单位应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落实绩效主体责任。被评价单位要针对绩效评价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我局将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并根据相关文件对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内容进行考核。 附件:1.2021年鹿城区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复核评价结果汇总表 2.2021年鹿城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汇总表 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1 2021年鹿城区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复核评价结果汇总表(按评价结果排列).xlsx 附件2 2021年鹿城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汇总表.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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