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10/2021-38324
组配分类 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12-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关于公布2021年区级部门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通知


区各预算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预算单位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复核评价工作的通知》(温鹿财绩效〔2021〕49号)、《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区级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温鹿财绩效〔2021〕84号)文件要求,我局在各单位对2020年度区级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的基础上,选取200个项目进行绩效自评复核评价;对温州市鹿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的“总部项目政策奖励经费”等3个评价对象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公布如下:

一、评价情况

绩效自评复核评价项目共计200个,其中评价结果等次为“优”的45个,占比22.5%;“良”的125个,占比62.5%;“中”的30个,占比15%(详见附件1)。

重点绩效评价对象共计3个,评价结果等次均为“良”(详见附件2)。

二、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

各预算单位应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绩效管理工作机制,落实绩效主体责任。被评价单位要针对绩效评价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我局将进一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并根据相关文件对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内容进行考核。


附件:1.2021年鹿城区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复核评价结果汇总表

          2.2021年鹿城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汇总表



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1 2021年鹿城区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复核评价结果汇总表(按评价结果排列).xlsx

附件2 2021年鹿城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结果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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