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22/2021-39003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
生成日期 2021-12-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无废办〔2021〕7号

鹿城区“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营造无废城市建设良好氛围,根据《鹿城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计划》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全面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大力营造全区动员、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提高无废城市建设的知晓度、支持率和参与度,确保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稳步推进。

二、宣传主题

1、绿色发展始于心,无废城市创于行

2、同创无废城市,共享生态未来

3、创建无废城市,建设美丽鹿城

三、宣传内容

面向党政机关、学校、社区、家庭、企业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凝聚民心、汇集民智,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主要围绕《鹿城区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计划》中的工作任务进行宣传,构建全面立体的“无废城市”宣传教育体系,营造舆论氛围,统筹建立“无废细胞”考评体系,培育“无废”理念。宣传重点包括:无废城市建设的概念普及、必要性、重要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无废城市建设相关的政策规定;各街镇各部门的创建举措、实际成效和经验做法等。

四、宣传方式

(一)媒体宣传

1.加强宣传报道。落实新闻宣传,通过报纸、电视台、广播电台等传统媒体,开设固定专栏刊发专题报道,加大对街镇各单位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动态、先进经验的新闻宣传和深度报道。强化网络宣传,借助微信、微博、网站、短视频等宣传平台,利用有奖问答、网络直播等创新互动形式,推送无废城市建设内容。

2.加强舆论监督。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对违背无废城市建设原则、责任部门履职不力等行为进行集中曝光,引导广大群众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动态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督促责任部门主动作为。

3.加强对外宣传。力争在人民日报、中国环境报、浙江日报等中央和省级媒体刊登有深度、有力度的稿件,全力宣传鹿城区创建无废城市的特色经验和先进典型。

(二)社会宣传

1.印制发放宣传资料。印制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宣传资料和宣传品,发放到学校、社区、家庭、企业中去,动员全民参与创建无废城市。在学校、社区、企业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做到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开展户外公益宣传。利用广场、车站、公园、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LED显示屏,以及广播电台、公交车视频、出租车车顶LED显示屏等平台,播放宣传视频、宣传标语,广泛开展宣传。

(三)活动宣传

1.开展公众开放活动。引导全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建立公众开放日常态机制,积极组织广大群众实地参观,现场展示污染物科学化、规模化处理全过程,满足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让污染治理设施在群众监督之下运行。

2.开展“无废细胞”培育活动。组织生态环境公益讲师团深入学校、小区、企业、4S店、酒店、机关单位、村落、景区等开展公益宣讲活动,吸引群众广泛参与,推动“无废细胞”培育工程。充分利用居民中心、文化礼堂等活动场所,定期组织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互动活动,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

五、责任分工

(一)制定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方案,组织协调各单位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开展日常管理,宣传信息的收集、编发和报送等。落实宣传经费,制作公益宣传视频,印制宣传资料和宣传品。﹝责任部门:区无废办﹞

(二)主流媒体(报纸、电台、网络)大力宣传温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进展情况。﹝责任部门:区委宣传部﹞

(三)在重点场所,如广场、车站、学校、医院、商场、旅游景区等利用现有LED显示屏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宣传视频、宣传标语宣传。﹝责任部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教育局、区文广旅体局,各街镇﹞

(四)充分发挥街镇、社区(村)的力量,社区(村)宣传栏开设无废城市建设宣传专栏,走村入户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品。通过社区公园、文化礼堂等活动场所,定期组织无废城市建设相关讲座和活动,积极创建“无废社区”、“无废乡村”等。﹝责任部门:各街镇﹞

(五)组织广大群众参观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做好现场引导和讲解工作。﹝责任部门:全区环境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

六、时间安排

(一)2021年9月底前,广泛宣传阶段。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同创无废城市,共享生态未来”内容。

(二)2021年10月-2021年12月,集中攻坚阶段。各街镇开展进村、进社区入户宣传,集中力量针对性开展宣传,有效提升群众知晓率与参与度。

(三)2022年1月-2022年9月,深化巩固阶段。持续加大宣传力度,为2022年底温州市全域创成“无废城市”总结梳理宣传经验,深化宣传效果。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提上议事日程,确定专人负责,制定计划,有序推进,确保宣传工作的连续性和实效性。各单位积极提供先进典型做法及时向去无废办报送。

(二)讲求宣传实效。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力求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做到以事释理,寓教于乐。

(三)严格督查考核。区无废办及时安排部署“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并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办、指导和检查。各单位开展宣传工作的情况将纳入鹿城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年度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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