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53/2021-39319 | ||
组配分类 | 住房保障 | 发布机构 | 鹿城房管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1-12-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温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7号)、《温州市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温住建发〔2018〕37号)、《温州市鹿城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温鹿政办〔2020〕61号)规定,对各申请家庭进行准入条件审核。经审核,拟对下列189户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实施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1年12月29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我单位反映: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88610172;城东房管所88184573、城南房管所89611608、城西房管所88210875。
温州市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28日
温州市鹿城区2021年度拟享受公租房公示第一百二十七批,.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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