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53/2021-39415 | ||
组配分类 | 住房保障 | 发布机构 | 鹿城房管中心 |
生成日期 | 2021-12-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温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温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7号)、《温州市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温住建发〔2018〕37号)、《温州市鹿城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办法》(温鹿政办〔2020〕61号)规定,对各申请家庭进行准入条件审核。经审核,拟对下列2户申请家庭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6日止,共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及时向我单位反映:城西房管所88224922、88234911、88227416、88210875。
温州市鹿城区房产管理中心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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