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林: 依据《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本机关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调查(询问)通知书》内容如下: 你在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双岙村北头路15号房屋涉嫌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建设的行为。请你于2021年3月16日(星期二)上午9时30分携带有关资料到本单位接受询问调查及听取处理意见。逾期不到者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进行处理。特此通知。 携带资料:1、身份证;2、房屋所有权证;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4、土地使用权证;5、其它相关材料 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经办人:杨玉干、黄来毅 电话: 56856915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温金路136弄双屿街道办事处行政服务中心505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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