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温州市鹿城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3月6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1.电话号码:0577-56689865; 2.电子邮箱:lcfy148@163.com; 3.通信地址:绣源佳苑2幢,鹿城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鹿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二楼213室,邮编325000。 附件:温州市鹿城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 2021年2月4日
关于征求《温州市鹿城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意见的反馈情况说明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意见,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3月6日,鹿城区司法局通过鹿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就《温州市鹿城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鹿城区司法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鹿城区司法局 2021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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