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12/2021-3877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人防办)
生成日期 2021-03-1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住建安〔2021〕51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在建工程相关单位:

根据市住建局《全市“大建大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铁锤”5号行动方案》(温住建发〔2021〕23号)和《2021年温州住建系统扬尘排水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温住建发〔2021〕22号)文件精神要求,以及结合温州市鹿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组织开展“8+3”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切实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强化本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经研究决定,近期对全区住建系统开展2021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现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区属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市政道路工程等项目。

二、检查时间

(一)企业自查阶段(3月16日至3月23日)。由各区属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企业根据文件精神督促施工企业组织全面排查,并将自查表(附件1)于3月23日前报我局安监站 (微信工作群)。

(二)检查组抽查阶段(3月24日至6月15日)。在企业自查基础上,我局将组织相关技术、执法人员,结合《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对建设项目进行抽查,并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检查内容单独列项在检查记录表中,抽查比例占在建工地数25%。

三、检查内容

(一)各方主体履行工程安全职责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对特种作业人员和频繁从事登高与高处作业人员要进行定期体检或职业健康检查。

(二)鹿城区在建工程平安工地“六个一律”、“八个必须”的落实执行情况。

(三)工地现场标化文明施工情况。重点检查大门的开闭管理、车辆的冲洗情况、围墙高度材质公益广告、场地内整洁、材料有序堆放、扬尘防治及污水排放等情况。

(四)工地现场扬尘排水治理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落实扬尘治理“七个100%”;重点检查车辆冲洗设施是否完备、排水沟及沉淀池是否定期清理、是否存在偷排现象。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重点对涉黑涉恶线索进行排摸。

(六)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与消防设施配备情况。主要针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道不畅通,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不规范,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宿舍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消防设施失效。

(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等文件的情况。重点是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支模架及深基坑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八)塔吊、简易工棚、地下空间度汛安全情况。重点检查在建工地塔吊维护保养情况、简易工棚安置位置是否安全、防汛防台应急预案和预案演练情况、地下空间排水沟、集水池、外漏孔洞的防水挡板等排水防汛设施、是否配备应急抢险设备等情况。

(九)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使用及管理情况。1、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租赁、安装(拆卸)告知和使用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2、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起重吊装作业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论证及现场执行情况,且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顶升、拆卸等作业活动实施前,要建立以下三项制度:一是带班制度。建立安装拆卸作业带班班长制度,由带班班长统一指挥作业活动;二是交底制度。细化完善交底制度,确保作业工人掌握操作要领并签字确认;三是旁站制度。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要对上述作业活动的重要步骤实行旁站管理,并承担管理责任,拍照登记造册做记录;3、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基础、连接部件、安全保险装置、限位装置、附墙装置的完好性和安全使用情况;4、塔机周边环境的安全使用条件及群塔作业防撞措施落实情况;5、建筑起重机械定期检测、日常使用、维护、保养记录以及设备档案管理情况;6、建筑起重机械装拆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7、建筑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司索工、安装拆卸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情况;

四、检查要求

(一)本次大检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双随机”模式,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随机选定待查项目,摸排最常态化的工作情况。要严格跟踪处置检查发现的各类不规范行为,保证不整改到位不放过,不处罚到位不放过。

(二)各有关单位要将安全生产责任与创卫、创模、创文明、创平安责任相结合,使工程项目对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扬尘治理、雨污水管理成为有机整体,形成合力,真正建立起标本兼治,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的长效管理机制。根据《温州市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实施办法》,对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将给予扣分并录入诚信评价系统,情节严重的,给予不良行为记录。

附件:2021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表

温州市鹿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6日

附件:     2021年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表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


监理单位


总监理工程师


检查日期


形象进度


监理单位

检查情况

各方主体履行工程安全职责及特种人员管理情况


平安工地“六个一律”、“八个必须”落实执行情况


工地现场标化文明施工情况


工地现场扬尘排水治理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与消防设施配备情况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塔吊、简易工棚、地下空间度汛安全情况


施工现场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使用及管理情况


施工单位

整改情况


建设单位负责人签认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认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监理单位负责人签认

 

 

 

年    月  日

联系电话:







注:需由公司分管安全经理签认盖公章,否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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