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供销总社是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实行社企职能分离后,负责区供销系统社有资产运行和管理的集体企业,主要负责建立健全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制,并通过社有资产的有效运作,实施资产的优化配置和投资扩张,确保社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增强为农服务能力。现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制度,爱岗敬业、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记录。 3、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以及办公软件的使用,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吃苦耐劳精神。 4、35周岁以下,男女不限。 5、有文秘或者营销相关职位工作经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二、招聘方式 分笔试、面试,择优录取,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三、福利待遇 签订劳动合同,双休,具体待遇面议。 四、报名地点 温州市鹿城区兴墅路10号,鹿城区供销总社办公室。咨询电话:88179776。 五、报名要求 下载报名表(见附件)并仔细填写,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六、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3月10日止(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温州市鹿城区供销总社 2021年3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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