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48/2021-32126 |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生成日期 | 2021-04-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清明节假期将至,气温回暖,祭祀扫墓、春游踏青等户外活动和集体聚餐增多,食源性疾病进入高发期。为更好地预防食源性疾病,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特发布清明节假期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提示。 1.不采食野生蘑菇,谨防毒蘑菇中毒。 目前还没有简单易行准确的毒蘑菇鉴别方法,民间流传的一些识别毒蘑菇的方法和经验并不可靠,避免毒蘑菇中毒最好的方法是不采食野生蘑菇。 2.谨慎食用野菜。 自然环境下生长的野菜,可能含有毒素,同时具有富集环境中的有害物质的风险,食用野菜的安全性不如人工栽培的蔬菜,要谨慎食用。 购买野菜应在正规市场、超市选购,选择本地种植、具有多年食用历史的野菜,慎重购买少见的品种。采摘野菜要注意避开环境污染区域(如污水排放地、公路、垃圾填埋场等),避免采摘不熟识的品种。 3.继续遵守“戴口罩、勤洗手、有距离”的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特别注意预防食源性疾病。 家庭烹饪时,养成良好的卫生操作习惯,处理生、熟食物及其包装前后要勤洗手,避免用不清洁的手触摸口眼鼻。食物加工前要认真清洗,清洗时注意防止水花飞溅。烹调加工完毕后及时清洗和消毒台面和厨具。 制备食物时要注意生熟分开,加工和盛放生肉、水产品和蔬菜的器具要与熟食分开,使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处理畜禽肉类和水产品类食品时更要特别注意,在冰箱储存时也要分隔存放。 烹饪菜肴要烧熟煮透。新型冠状病毒不耐热,正常烹饪温度(70°C,5分钟)即可杀灭病毒。疫情期间不建议吃生的水产品。 做好的食品尽快食用,常温下放置时间不超过2小时,不能及时食用的食物要冷藏或冷冻存放。剩余食物要及时冷藏,剩余食品和隔夜食品彻底加热后才可食用。 4.消费时选择资质合格的商家。 采购食材要到资质合格的正规商场、超市或市场。购买和食用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不要购买和食用 “三无”(无生产日期或保质期、厂名、厂址)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外出就餐时,应选择资质合格的餐饮单位,避免在无证照摊贩处就餐。 5. 合理饮食, 杜绝浪费。 平衡膳食,保持注意食物多样性,多吃蔬果、奶类、大豆 杂粮,适量吃鱼、禽、蛋、瘦肉。日常饮食注意少盐少油,控糖限酒。 倡导使用公筷公勺,杜绝浪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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