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行政执法协调工作规定(试行)》征求意见


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温州市鹿城区行政执法协调工作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5月20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1.电话号码:0577-55883458;

2.电子邮箱:972287464@qq.com;

3.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化街道龙瑞大厦B幢1221办公室,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指导科,邮编325000。

附件:温州市鹿城区行政执法协调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温州市鹿城区行政执法协调工作规定(试行)》起草说明.docx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

2021年4月20日



 

 

 

 关于征求《温州市鹿城区行政执法协调工作规定(试行)》意见的反馈情况说明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意见,2021年4月20日至2021年5月20日,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通过鹿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就《温州市鹿城区行政执法协调工作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鹿城区司法局

20215月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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