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1008003001001/2021-38713
组配分类 区政府和区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生成日期 2021-04-2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号 温鹿政办〔2021〕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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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第一批区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单位(区域)名单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确保全区各领域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隐患,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区政府同意,决定将温州市鹿城东瓯染料中间体厂等20家(处)单位(区域)列为2021年度第一批区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单位(区域),现予以公布。

希各有关督办单位接此通知后,责成上述隐患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事故隐患治理方案,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各街镇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条块结合,按照隐患整改验收的有关规定,及时督促隐患单位制定整改方案,整改完毕后,责任单位要向督办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督办单位按规定及时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办理核销手续。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整改到位无法保证安全生产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停产整顿,直至关闭。

区应急管理局联系人:黄炜,电话:55595169;

市公安局交管局一大队联系人:姚海峰,电话:88550600;区消防救援大队联系人:孙东燎,电话:55595102。


附件:1.2021年度第一批区级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整改单位名单

2.区级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销号审批表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各群众团体。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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