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1008003001024/2021-38820 |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生成日期 | 2021-06-1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号 | 温鹿应急〔2021〕43号 |
各街镇应急办、各企业: 为积极推进我区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辖区各类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应急基础[2019]117号)文件要求,鹿城区应急管理局对提交在鹿开展安全生产社会化执业服务告知的机构情况进行核实,现将2021年第二批3家符合省厅规范服务机构条件标准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名单予以公布(安评机构资质单位名单以温州市应急管理局网站公布名单为准)。 附件:鹿城区第二批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名单 温州市鹿城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6月1日 附件 鹿城区第二批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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