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现将《关于加快发展鹿城区首店经济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予以网上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26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截止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向我们反馈: 1.电话号码:0577-88030357; 2.传真号码:0577-88030147; 3.电子邮箱:253567960@qq.com; 4.通信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广场路广府商厦,温州市鹿城区商务局,邮编325000。 附件:关于加快发展鹿城区首店经济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pdf 温州市鹿城区商务局 2021年7月15日
关于征求《关于加快发展鹿城区首店经济的实施意见(试行)》意见的反馈情况说明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意见,2021年7月15日至2021年7月26日,温州市鹿城区商务局通过鹿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就《关于加快发展鹿城区首店经济的实施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在此,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温州市鹿城区商务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温州市鹿城区商务局 2021年7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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