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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001008003001015/2021-34356 | ||
组配分类 | 招标投标信息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生成日期 | 2021-07-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1.采购条件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温州市鹿城区农林水利局的委托,对温瑞平原西片排涝工程(鹿城段)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PPP)运作进行采购。采用资格预审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社会资本,社会资本负责全部出资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融资、建设、运营等。现邀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具有与本项目规模相当的投融资能力和施工能力,且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参加本项目的竞争。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温州市温瑞平原西片排涝工程(鹿城段)主要任务是以防洪、治涝为主,改善水生态环境等,实施该工程是提高区域治涝能力、完善区域排涝格局、弥补区域河道阻水建筑物造成过流能力不足等需要。该工程主要措施为清淤疏浚、新建和加固堤岸及河岸景观绿化措施;本项目拟采用PPP模式运作,该项目由主体工程部分组成;具体如下: 主体工程部分主要内容:7条河道(丰门河、仰义河、直河、练墩河、后京河、河岙河、双岙河等13.25公里)、1个泵站(新建十里泵站,设计排水流量15立方米/秒)、3座水闸(扩建十里水闸,总宽5m;新建仰义水闸,总宽12米;新建屿头水闸,总宽8米)、2个箱涵(新建箱涵2.334公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 2.2温州市温瑞平原西片排涝工程(鹿城段)总投资10.47亿元(工程部分7.87亿元,拆征2.59亿元);工程总工期5年。 2.3采购范围及需求:温瑞平原西片排涝工程(鹿城段)的投融资、建设管理、施工、运营及移交等。项目投融资约83000万元,其中工程投资约58000万元,前期费用约25000万元。 项目授权主体: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机构:温州市鹿城区农林水利局 项目名称:温瑞平原西片排涝工程(鹿城段)PPP项目 合作期:共15年。其中,建设期5年,运营期10年。 详见第五章项目建设概况。
(一)申请人: 3.1 申请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各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申请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方)净资产不应少于5亿元;(以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3.3申请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施工方)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一级及以上; 3.4申请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施工方)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申请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各方)近5年(2011年7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有效期为2个月); 3.6申请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各方)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名单; 3.7申请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各方)没有被鹿城区或温州市或浙江省或部级水利主管部门限制参加投标。在资格预审阶段投标申请人没有被鹿城水利局或温州市水利局或浙江省水利厅或国家水利部已经确认并公示(或发布)的正处于公示(或发布)期间的不良行为记录。 3.8申请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施工方)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须具有企业的任命书。 3.9申请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施工方)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招投标领域企业信用等级须为“BB”级及以上。申请人信用报告须由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信用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并在有效期内,且企业信用等级信息已在“信用浙江”网上公示。 3.10申请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各方)与项目实施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者申请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单位,否则均按资格预审不通过处理; 3.11申请人(如属联合体,为联合体牵头人)提供金融机构项目意向支持函或融资意向书; 3.12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3家。 (二)拟派项目公司人员要求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中标后任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如为联合体投标,为联合体牵头人委派; 3.14拟派项目负责人年龄要求在60周岁以下(指身份证明出生日期为1956年10月以后,具体日期以本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日期为准); 3.15拟派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1年10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有效期为2个月); 3.16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17拟派项目财务总监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 (三)拟派工程施工项目组主要管理人员: 3.18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申请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三类人员”B类证书。 3.19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在申请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20项目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具有注册在申请人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 3.21项目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必须持有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认可的上岗证; 3.22拟派项目组主要管理人员(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施工员,下同)必须已在 “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施工企业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上述公示信息以资格预审资料送达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 3.23拟派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1年10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以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有效期为2个月)。 (四)其他 3.24拟派人员不得兼任,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至少3名; 3.25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资料送达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采购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如果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但在资格预审资料送达截止日前办理了人员变更手续(以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备案手续为准),则不属于有在建项目情形。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磋商小组依据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料进行审查,凡通过审查的投标申请人确定为合格投标人。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集中报名时间及地点:申请人于2016年11月25日上午8:30至 11:30 时,下午 2:30至 4: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鹿城分中心 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非集中报名地点:2016年11月21日至2016年12月12日每日8:30至 17:00,在温州市车站大道749号福森大厦130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年 12 月13日10时,地点为温州市行政审批与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中心鹿城分中心。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项目实施机构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温州分公司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749号福森大厦1301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5868774758 0577-86757568 传真:0577-88129902 项目实施机构:温州市鹿城区农林水利局 地址:温州市人民西路251号 联系人:黄先生 电话:0577-55564116 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温州市鹿城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7-88359173 2016年11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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