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发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LT004期),涉及我区多家生产经营单位。现将相关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温州市鹿城区广化银香蔬菜摊销售的生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广化银香蔬菜摊销售的生姜(购进日期:2021年 4 月21 日),铅(以Pb计)项目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7 月3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广化银香蔬菜摊直接送达了编号为NCP21330302304131845 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生姜。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经营数量共计 5千克,货值 80元 ,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二、郑义慧销售的茄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义慧在鹿城区丰门街道屿头农贸市场47、49号蔬菜摊销售的茄子(购进日期:2021年5月26日),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6月18日向郑义慧直接送达了编号为XC21330302304131485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茄子。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数量共计10斤,货值80元,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三、温州市鹿城区广化祝秀龙蔬菜店销售的绿豆芽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广化祝秀龙蔬菜店销售的绿豆芽(购进日期:2021年 6月2日), 6-苄基腺嘌呤(6-BA)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7月2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广化祝秀龙蔬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NCP21330302304131763 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绿豆芽。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经营数量共计5千克,货值20元,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四、温州市鹿城区广化叶信好蔬菜摊销售的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广化叶信好蔬菜摊销售的姜(购进日期:2021年5月28日), 铅(以Pb计) 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7月3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广化叶信好蔬菜摊直接送达了编号为NCP21330302304131987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姜。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经营数量共计5千克,货值 100元 ,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五、温州市鹿城区水心陈湖鹏蔬菜店销售的芹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水心陈湖鹏蔬菜店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2021年6月16日),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7月8日向温州市鹿城区水心陈湖鹏蔬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202120514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芹菜,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共购进数量共计4.5千克,销售单价7元/kg,销售金额31.5元,已全部销售。由于该店的芹菜产品除被抽样2千克之外,其余都是销售给散客以及时间过去较久,现已无法召回。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六、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潘顺蕊蔬菜店销售的茄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潘顺蕊蔬菜店销售的茄子(购进日期:2021年6月10日),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7月2日向温州市鹿城区蒲鞋市潘顺蕊蔬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WZA21006362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茄子。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经营数量共计6千克,货值87.6元,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七、温州市鹿城区大南陈丽钦食品店销售的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大南陈丽钦食品店销售销售的姜(购进日期:2021年6 月10 日), 铅(以Pb计)项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7 月9 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大南陈丽钦食品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 NCP21330302304132083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姜。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经营数量共计5 千克,货值75元 ,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八、温州市鹿城区大南陈新泰蔬菜店销售的香菇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大南陈新泰蔬菜店销售的香菇菜(购进日期:2021年5 月24 日), 毒死蜱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6 月21 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大南陈新泰蔬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XC21330302304131460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香菇菜。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经营数量共计4千克,货值24元 ,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九、温州市鹿城区大南吴峰蔬菜店销售的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大南吴峰蔬菜店销售的姜(购进日期:2021年6 月12 日), 铅(以Pb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7月9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大南吴峰蔬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 NCP21330302304132131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姜。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经营数量共计5千克,货值100元,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温州市瓯浦生鲜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腌萝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瓯浦生鲜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腌萝卜(购进日期:2021年4月16日),糖精钠(以糖精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5月26日向温州市瓯浦生鲜超市有限公司直接送达了编号为XC21330302304131004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腌萝卜。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腌萝卜购进数量共计10kg,货值40元,已全部销售。该摊位已启动召回程序。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一、温州市鹿城区周丐亮蔬菜店销售的猪肝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周丐亮蔬菜店销售的猪肝(购进日期:2021年6月15日), 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7月8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周丐亮蔬菜店直接送达了编号为 202120143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猪肝。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经营数量共计 1千克,货值 26元 ,已全部销售。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二、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董伦焦猪头摊销售的猪肝 (一)抽检基本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董伦焦猪头摊销售的猪肝(购进日期:2021年6月7日),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项目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 (二)生产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于2021年6月30日向温州市鹿城区滨江董伦焦猪头摊直接送达了编号为202118354的检验报告,并对该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批次的猪肝。经初步调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经营数量共计4.5市斤(2.25千克),货值112.5元,已全部销售完毕。市场监管部门将后续组织开展案件核查处置。 十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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